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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投资房地产企业吗)





奖励标准如下:




鼓励新设立及存量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到位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资并购项目)以及 2021 年外商投资 1 月 1 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达到 500 万美元(含)以上的,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折合人民币计算,下同)的 2% 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鼓励优质外资并购




鼓励境外投资者以并购方式在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在哈企业优化重组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并购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达到 500 万美元(含)以上的,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 2% 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新增注册资本的外商投资企业,当年以现汇、利润再投资、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等方式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达到 500 万美元(含)以上的,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 2% 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当单个企业一年内同时满足(一)、(三)或(二)、(三)两项奖励时,按年度累计实际到位外房地产资金额的 2% 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保障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用地




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且符合黑龙江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优先供应土地。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 1 亿美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统筹安排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合理用地需求予以保障。


链接:政策解读


(1)对外资企业设立时间和所属行业是否有要求?


在哈尔滨市登记设立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当年(2021 年、2022 年)累计到位资金满足奖励起始金额均可申请奖励,住宅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企业不在奖励范围内。


案例 1:某物流业外商投资企业 2010 年 1 月设立,但一直未有资金到位,2021 年实际到位资金 1200 万美元。假设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 1:6.5,按 2% 的奖励比例,该企业可申请奖励资金为 156 万元(12006.外商投资企业50.02可以)。


案例 2:某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 2021 年 5 月设立,当年实际到位资金 3000 万美元,假设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 1:6.5,按 2% 的奖励比例,该企业可申外商投资企业请奖励资金为 390 万元(30006.50.02)。


案例 3:某房地产业外商投资企业 2020 年 10 月设立,当年实际到位资金 1 亿美元,2021 年可申请奖励资金为 0 元(非支持对象)。


(2)"外资并购"如何理解?


外国投资者并注册资金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即"股权并购");或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即"资产并购")。


案例 1:2021 年,某外国投资者以 1000 万美元转让对价购买境内某制造业企业股东的 100% 股权,并在当年外商投资全部支付给境内公司股东,使得该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假设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 1:6.5,按 2% 的奖励比例,该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奖励资金为 130 万元(10006.50.02)。


案例 2注册资金:2021 年,某外国投资者认购投资境内某服务业企业增资 1000 万美元,使得该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实际到位资金 500 万美企业元,假设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 1:6.5,按 2% 的奖励比例,该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奖励资金为 65 万元(5006.50.02)。


(3)"增资项目"如何理解?是否兼得其他奖励?


增资项目是指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政策实施期内新增注册资本金(新增合同外资额)且年度实际到位资金满足奖励起始金额,增资时间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如在政策实施期内,外商投资企业当年缴清注册资金后,又进行增资,且年度实际到位资金满足奖励起始金额,按当年累计实际到位资金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案例 1:某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于 2010 年,合同外资 5000 万美元,并已全部到位。2投资021 年 8 月增资 9000 万美元,当年实际到位资金 6000 万美元。假设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 1:6.5,按 2% 的奖励比例,该企业可申请奖励资金为 780 万元(60006.50.02)。


案例 2:某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于 2020 年,合同外资 5000 万美元,但一直未有资金到位,2021 年 5 月全部实际到位。2021 年 10 月增资 3000 万美元,也全部到位,当年累计实际到位资金 8000 万美元。假设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 1:6.5,按 2% 的奖励比例,该企业可申请奖励资金为 1000 万元(80006.50.02=1040,最高奖励 1000 万元)。


(4)"实际到位外资金额"如何认定?


年度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指境外投资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一个企业会计年度内(吗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以现吗金形式的实际出资(不含投资性公司投资,不含股东贷款、实物、无形资产、股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以纳入商务部外资统计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准。企业需提供由具备法定资质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验资可以报告或外汇主管部门 FDI 入账登记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案例:房地产某机械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2020 年 10 月增资 6000 万美元,2021 年全部到资,其中 2000 万美元为技术出资,4000 万美元为境外现汇。该企业 2000 万美元的技术出资不享受奖励,4000 万美元的境外现汇可按比例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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