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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返点是什么意思(税点怎么返钱)

企业所得税税前成本费用等支出项目的扣除办法和标准,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影响企业的实际税负。


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允许在税前予以扣除。其中相关性、真实性和合理性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意思基本要求和重要条件:(1)“有关的”支出,即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2)“实际发生”即真实性,所提出的支出扣除项目,应拿出证明“足怎么够”或“适当”的凭据来判定;(3)“合理的”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即判定企业发生的扣除项目应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和会计惯税前例。


(一)一般扣除项目


一般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意思,同时,又必须是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1.成本与费用。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


(3)职工福利费等的税前扣除。


(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等应当视同销售(营业)的收入额。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6)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式扣除: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7)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8)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即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及附加。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3.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返钱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5年(包括出版当年)、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2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1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4.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扣除。


(2)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3)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4)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5)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照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税前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返点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返钱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二)特殊扣除项目


1.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税点计利润。允许公益性捐赠支出在税前按比例扣除,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促进我国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的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1)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2)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

是什么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税点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怎么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3.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返点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三)禁止扣除项目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是什么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08年1月1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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