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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置业担保公司经营范围(厦门住房置业担保流程)

好消息来了,不用排队,操作简单,靠“刷脸”就能提取公积金了!


2月27日,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正式上线两项公积金提取业务新功能,包括办理外地户籍职工离厦和离(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且全市200家网点均可直接办理









对于刚需族而言,公积金贷款是买房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关于公积金的很多问题却常常困扰着购房者,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怎么提取,贷款额度如何界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等等,这系列的问题小编常常在做购房问答的时候遇到。


今天小编特地整理了一篇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扫盲帖,希望对大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有所帮助。



(一)公积金贷款最新情况


1、 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经营范围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2、公积金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为2.75%5年以上-30年(含)为3.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3、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建筑厦门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意:住房总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工程总造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4、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高出以下期限:


1、不得高于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期限: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最长为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2、商转公贷款不得高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期限。



(二)如何才能贷足120万




1、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担保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无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余额。


2、如何贷足120万


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厦门公积金官网、公积金APP均可测算额度)。


从公积金网站计算器测算获知的信息,个人月缴存1000元以上,可以贷足120万的。月缴存1000元,缴存基数8333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三)厦门公积金缴存




1、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缴存比例——厦门目前的规定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确认,如果企业经营确实困难的经营范围,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执行到2019年6月30日)


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厦门月平均工资的3倍,目前上限是¥18864(每月公积金上限个人加公司总计¥4527)。


2、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何时调整?


答:正常情况下,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上一年12个月平均税前工资作为基数(满足上下限的情况下),每年7月份调整。如单位不按个人实际工资作为基数,则除外。


(四)公积金贷款及异地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应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


3、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期款)支付凭证原件;


4、申请异地贷的,还流程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5、主借款人还款账号,二手房的应提供卖方银行收款账号及开户名称;


6、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7、按不同贷款用途,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1)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原件;(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应提供:(1)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2)不动产权证原件;(3)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及房号单原件。


购买单位委托拍卖房的,应提供:(1)拍卖行、委托方及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协议原件,若为网络拍卖或已办理过户的,只需提供委托双方协议原件;(2)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3)拍卖公示材料原件;(4)权属人为委托方的不动产权证原件;(5)评估报告原件;(6)购房合同原件。


建造、翻建、大修担保自住住房的,应提供:(1)抵押物的不动产权证原件;(2)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3)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翻建、大修的审批材料原件;(4)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5)借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应注明代建企业的收款账号);(6)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大修的还需提供区级(含)以上建设(或房管)部门核发的危房鉴定报告(需达到C级以上)。


(五)关于公积金的各种问题




1、 装修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上述规定并限定这四种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不属大修范围。因此,装修自住住房不能提取公司住房公积金,中修、小修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一并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产权归该职工所有)。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置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在省外买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省外购房,若购房地是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户口或者工作所在地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除了提供购房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住房:①户籍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③社保缴交证明;④工资薪酬税单。


4、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A、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B、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C、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D、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贷款若属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如下:


A.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贷款银行业务网点申请;


B.款银行当场审核;


C.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签订协议。


5、我是组合贷款,办理逐月提取还贷是否只能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的那一部分?厦门


不是。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您的住房公积金不但可以还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每月应还款额,还可以还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住房贷款部分的每月应还款额。


6、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材料;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向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借置业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按借款合流程同约定到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由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与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送审的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五)借款申请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借款申请人申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担保机构专用账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7、买二手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限有何规定?


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的审批材料的十八个月内或取得所建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公司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翻建或大修的审批材料后的一年内或取得所建修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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