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其中,突发事件和不稳定因素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诉求应在1小时内派发;基本民生保障(水电气热)和极端天气等及时性诉求应在2小时内派发;一般诉求应在24小时内派发;极端天气、特殊时间引起的集中大话务量时,一般诉求应在48小时内派发。
另外,“首接负责制”被写入了正在征求意见的新规范。其中,涉及多个单位的诉求,首接单位应牵头协调办理,办理方式可采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协调会商等。
承办单位办理过程中,应与诉求人保持沟通、核实具体情况、听取诉求人意见建议、告知办理进展,并根据需求查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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