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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管理适用范围及纳税信用级别

#现金为王的财务思维#

纳税信用管理适用范围及纳税信用级别

一、纳税信用管理适用范围

1.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 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3.非独立核算 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4.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新设立企业)。

5.适用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6.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纳税信用级别

(一)A 级:90 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 A 级:

1.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 D 级的。

2.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3.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 3 年的。

4.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 3 个月或者累计 6 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二)B 级:70 至90

(三)M 级

未发生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

1.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70 分以上的企业。

2.新设立企业。

(四)C 级:40 至70

(五)D 级:40 以下:

1.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3.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专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4.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5.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6.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7.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逃避缴纳税款金额 10 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10%以上,或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专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8.由 D 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9.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10.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六)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1.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2.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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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不属于适用纳税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的企业纳税人的有()。

A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纳税人

B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

C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D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信用管理试行办法适用于以下企业纳税人(1)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3)适用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4)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 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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