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房贷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部分规定
1.单位缴房贷存职工31日补缴住房公积金时,以其提供的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工薪收入对账单等材2022年料核实补缴的真实性。
2.核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以其提住房贷款供银行签章的工薪收入账户流水单核定的个人月均稳定收入作为依据。无法提供或者经住房政策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1月不予认可的,按个人不高于省统计局公布的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其缴存基数。2022年灵活就新规业人员不得补缴住房公积金。
该《通知》自2021住房贷款年6月10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该《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该《通知》规个人定执行。该《通知》实施前借款人已31日提交完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新规政策款申请材料,并录入住房公积金“互联网 ”信息系统受理贷款业务的,执行原有的业务规定。
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