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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船员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解读)


中远海运公司的船员们进行防海盗演习 秦善武/摄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丁小岗递交了“提高海员个税起征点”提案,主要内容是出台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稳定海员队伍,提升海员职业的吸引力,从而促进我国海运业健康有序发展。该提案在广东海事界引起强烈反响。


现状


海员个税起征点十年未调整


我国每年90%以上的进出口货物运输需通过航运完成,海员是航运的直接从业者,每年约有8个月时间在海上工作,他们远离陆地和亲人,是唯一一个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强制性国际劳动标准的职业群体。从广东海员队伍的整体情况来看,全省注册海员共有13.3万人,其中,内河船员5.8万人,沿海船员2.1万人,国际船员5.4万人。


“丁小岗主席的提案对于稳定船员队伍、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完全赞成并支持。”省海员工会主席彭放表示,10年前,海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4800元,在陆地职工个税起征点经历3次调整,并由10年前的2000元调整为5000元后,海员个税却一直未作相应调整。


广东船员从业人数呈下降趋势


“从一线调研了解到,由于船员收入与陆地职工收入差距不大,船员个税负担重,船员从业人数呈下降趋势,航海院校招生越来越困难。”彭放认为,导致船员从业意愿下降与整个社会环境密切相关,随着就业渠道多元化,不少船舶专业的毕业生纷纷转行,希望国家能够重视船员队伍建设工作。


“受收入低、个税负担重等方面的影响,最近两年,广东沿海船员中三副、三管轮人数下降较大。仅2018年,国际三副、三管轮分别下降16.9%和19.5%,已影响到广东船员队伍稳定。”对于全省海员人数的变化,省船员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绪云引用了一组数据足以说明船员这个职业吸引力正逐年下降。陈绪云介绍说,当前,我国海员个税与新加坡、美国等完全免征及附条件免征海员全部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形成了较大差异。目前,我国现行的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远远落后于瑞典、英国、日本、荷兰等世界主要海洋国家,不利于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


建议


两套方案减免海员个税


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对海员个人所得税实行减免,起征点实际按每月4800元执行,相当于当时陆地职工(800元)的6倍。之后,陆地职工个税起征点标准作过多次调整,现已调为5000元,但是海员个人所得税一直未作相应调整,且已无任何税收优惠。


对此,丁小岗委员就减免海员个税提出了两套方案:一是建议参照1999年国家海陆职工个人所得税6:1的执行标准,海员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现在的5000元提高到30000元。二是基于海上工作特殊性而发放的特殊津贴项目,免征个人所得税;制定合理的海上工作税收奖励期限,针对1个纳税年度内连续在海上工作超过一定期限的海员,给予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


“丁小岗主席的提案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需要。”彭放表示,研究制定适应当前发展形势的海员税收优惠政策,是我国既往海员税收政策的延续。在国家建设海洋强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出台海员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相关政策的延续。


声音


海事界一直为海员个税减免呼吁


记者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中国海事界一直在为海员个税减免呼吁,引起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体现了国家对海员群体的重视。今年初,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把推动国家出台海员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2019年重点工作。陈绪云认为,丁小岗委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呼吁提高海员个税起征点,必将有利于我国海员队伍健康、持续发展。


在船上工作十几年的轮机长胡浩帆认为,船员为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应该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与关注。“丁小岗委员的提案代表了船员的心声,我完全赞同并积极支持。”


工会


多样服务稳定海员职工队伍


南方工报-“工人在线”责编:孙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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