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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代办建筑劳务工程资质(贵州省清镇市建筑工程公司 概况)

根据《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规定,清镇市现场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情况公示已经结束,现将进清镇入面试人员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共计678名(见附件1)


二、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地点:清镇市第一实验小学中环分校(清镇市岭岗北路与迎旭路交叉口)


3.面试方式:以试讲试教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期间市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劳务工身份证及其他证件、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入场。


5.试教篇目、试教须知等试教相关事宜于2021年8月20日13:00左右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贵州省密切关注网页公告,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试教考生根据8月20日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指定的3个试教篇目自备教材和教案(教案不提供给考官,自行备用),教案课时数为1课时,试教时间1劳务工0分钟,考生试教结束请说“试教完建筑毕”。


7.本次试教试题的决定方式:各学科岗位考生进入试教考场后,由本考场、本学段、本学科抽签确定的第一位考生在8月20日公布的三个试题中现场抽签,抽出的试题,将作为本考场、本学段、本学科试教试题(本次试教不安排备市课时间)。


8.试教全程无学生参与,不概况提供钢琴等教学辅助设备及多媒体设备,考生所携带的物品除指定的教材篇目复印件、教案外,试教贵州省时其他物品(含教具)交联络员,不得带入试教室。


9.进入面试人员要认真阅读《试教须知》(附件2)。


咨询电话:0851-82522296(清镇市教育局)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按入场时间安排进入考资质点,考生配工程合做好相关工作:


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开考前1小时(8月21日上午7:00),凭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佩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本人扫描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提交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试教,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08劳务51-9610096。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须按有关要求一并提供。


2.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建筑旅居史的来(工程公司返)黔考生,须严格执行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工程返)黔人员疫情防控工程公司措施相关要求,未达到“14 14 5”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近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及疫情传播地所在市(州)来(返)黔考生,须持有48资质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黔后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在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采样检测,之后间隔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上结果均为阴性的,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试教。


5.近14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病例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考生,须在(来)返黔后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代办测阴性报告、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试教。


6.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黔考生,需主动向社区防控和招考中心报告,按我省相关规定执行核酸检测、隔离等防控措施,不得参加考试的,按社防要求执行。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考生未如实报告的,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取消试教资格。


7.在考前14天内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者持有贵州健康码(绿劳务码)概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清镇考试。


8.凡参加此次面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代办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和《清镇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6),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特别提示: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考核政审等下一环节相关事宜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公布,请考生随时密切关注,相关事宜清镇市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招聘相关公告因考生自己未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


清镇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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