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了总体目标和4方面具体目标。《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增强。
具体目标包括:智慧农业迈上新台阶,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7%,农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超过8000亿元,建设100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认定200个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本形成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农业农村信息化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取得新突破,建成60个以上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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