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的定义
1、有限责任公司定义
在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分为由2人到50人以内的股东出资成立的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由2人到200人以内的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就为由1人股东的成立的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的特点为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普通任,公合伙人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合伙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也具有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两合伙种,其中普通合伙企业主要为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协议书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有限承和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区别
1、承担责任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中,公司主要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是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唯有有限合伙人合同承担有限责任。在协议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的股东主要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来承担有限的协议责任。
2、出资方式要求不同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来说,出资的方式都可以采用货币、现金、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的财产权利使用。但是合伙企业相比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合伙人可以采用劳务进行出资。
3、人数不同
对于合伙企业来说,企业的股东人数只是需要在2人以上的合伙人出资成立即可。而有限责公司任公司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多为200人,普通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多只能为50人以内进行设立。
4、财产份额出资协议书要求不同
合伙企业合同对外担保合伙人以其在的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公司向其他企业和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董事会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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