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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缺陷(清洁生产促进法与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相同点)

循环经济可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


1.循环经济:碳中和与双循环的双重裨益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它强调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所有物质和能源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在瑞士、德国等发达国家,循环经济得到高度重视。根据清华 PPP 研究中心引自瑞士联邦环保部网站的有关数据,2018 年在瑞士产生的一千七百五十万吨建筑垃圾中,有近一千二百万吨(水泥、碎石、沥青等)被回收再利用,城市垃圾中,一半以上被循环利用;在德国饮料瓶、废纸也可通过专门的渠道统一进行回收。在循环经济的框架下,产品的使用年限得到提升,这不仅保护了环境、节约了资源,大部分情况下还能为消费者节省费用,同时为资源再利用企业提供新的商机。


对我国而言,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以下两方面的重大意义:


(1)从“双循环”视角来看,循环经济有助于提升内循环效率,同时提升外循环中我国在国际产业链中地位,减少稀缺原材料的对外依赖;


(2)从“碳达峰、碳中和”视角来看,大力推广循环经济,通过减少高能耗的原料加工环节,最终来实现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的降低。


循环经济的核心在于:将使用过的产品的后流通渠道进行优化,对可回收、有价值的材料进行再利用。材料的再利用价值和渠道、再制造成本是评价全生命周期 经济性的核心。因此,政策对于再制造产品认证、渠道的约束与监管是必要措施。



(1)制造端:通过减少或替代高能耗的原料加工环节减碳,材料再制造能力是核心竞争力,原料保障、定价权是基础,再制造产品的认证需要政策支持。


(2)渠道端:可通过回收材料循环赚取价格差,但渠道的约束与监管若不健全或无法将成本内部化,渠道建立的成本、商业模式的打通压力则会较大。


2021 年 2 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到 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2)到 2035 年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按照商务部的统计口径:主要的再生资源包括废金属(废钢、废有色金属等)、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玻璃、废纺织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空调、洗衣机、电视、冰箱和电脑等“四机一脑”为主)、报废机动车、废电池等。


(1)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玻璃、废纺织品等可以作为制造端再生产的原料,其与大宗商品市场运转逻辑类似;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电池包含各类资源成分较多,是获得上述再生资源的部分来源;保证材料回收、利用、再制造的有效流转是实现商业逻辑的核心,渠道正规化更为关键。



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回收利用量之间高度相关。根据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发布的《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和再生资源信息网的统计,2011-2018年我国主要再生回收价值从 5764 亿元上升到 8705 亿元,年均增长突破 6%;从总量上看,制造业、消费体量是 GDP 核心包含要素,这也恰恰是再生资源品的重要来源。



再生资源回收能力、利用效率则体现了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水平。2019 年可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 3.45 亿吨,同比增长 7.1%,比 2011 年已经翻倍。据行业协会数据统计,在我国 2021-2035 年 GDP 年均增速 5.5%的情景假设下,得出可再生资源回收量将以 6.55%的年均增速提高,从 2019 年的3.45 亿吨提升至2035年的 8.08 亿吨。



从再生资源回收结构上看,废钢、废有色金属(主要是废铝和废铜)、废纸、废塑料等无论是在回收量(合计占比超过 90%)上还是回收价值(合计占比超过95%)上,均位列前四。以下将就这四类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进行重点分析, 其中废有色金属将以废铝为例。


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过程蕴含的减排逻辑


每种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都可以减少“开采原材料、原材料初加工”时的碳排放,若原材料(如树木等)有负碳作用,循环利用将更具效果。如果细分到各个行业,不同的生产工艺体现的减排逻辑和减排量则不尽相同。


(1)废钢再利用


钢铁制造过程从炼钢工艺分为“长流程”与“短流程”:


1)长流程是以高炉-转炉为核心的生产过程,以铁矿石为主要原料、废钢为辅料。长流程在粗钢产量工艺中占绝大多数。


2)短流程是以废钢-电炉炼钢为核心的生产过程,以废钢为主要原料、生铁为辅料。


目前,钢铁制造领域减碳可行的方法有:


1)限制国内新增产能,严格推行产能置换原则,甚至推动产能向其他国家外迁;该方法属于通过行政手段进行供给侧改革,实施后对周期品价格影响较为剧烈,2021 年上半年股票及期货市场体现的便是因环保或行政限产导致的价格上涨后的行情。


2)对钢厂进行工艺改造,采用富氢高炉或者氢还原工艺,有效减少焦炭的使用量;该方法需要制、储、运氢成本达到经济性要求,叠加钢厂的高炉改造,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3)采用以电炉短流程为主的生产方式,推动废钢的再利用,强化循环经济。从欧洲的经验看,在碳约束增强或者碳成本直接对钢厂利润冲击的时候,电炉短流程的比重确实在提升。


2005-2009 年,欧盟碳市场启动后,受到减排预期影响,电炉比例增加;2009年金融危机后,欧盟钢铁行业转炉法和电炉法的比例变化趋势发生逆转;背后的原因可能在于金融危机后政府的进一步扶持下,钢铁行业低碳转型约束减小,这也侧面体现了碳中和政策实际是受经济景气度影响的。



废钢炼钢以“废钢-电炉”短流程为主。而电炉炼钢相较高炉炼铁,首先省去了烧结、球团等工艺流程,同时减少了高炉工艺中的焦炭损耗。从能耗角度分析,电炉相较高炉未必在能耗方面实现降低,但若采用光伏、风能的电力初始来源,碳排放量则将会显著下降。


废钢再利用碳减排量=生产同等回收量的钢铁所产生的温室气体量-废钢铁回收再生产为粗钢所排放的温室气体量


(2)再生铝


铝行业是典型的因碳成本内部化后,会导致行业内各公司成本结构差异性变的更 大的行业。


目前,铝制造领域减碳可行的方法有:


1)限制国内新增产能,严格推行产能置换原则,甚至推动产能向其他国家外迁,该方法属于通过行政手段进行供给侧改革。


2)推动电解铝用能结构调整,可采取的方式有:推动清洁能源自备电厂的使用,将产能建立在清洁能源较为富余的地区。


3)积极推动铝产品的回收利用,推动再生铝制品的使用。可回收且不损失性能,是铝的独特优势之一,因而再生铝免去了制备氧化铝和电解铝这两个高排放的环节。根据世界铝协发布的《2050 年全球铝行业温室气体减排路径》,制备原生铝的碳排量为再生铝的 25 倍。


再生铝碳减排量=生产同等回收量的再生铝所产生的温室气体量-废铝回收再生产为所排放的温室气体量



(3)再生纸


再生纸是以废纸做原料,将其打碎、去色制浆经过多种工序加工生产出来的纸张,其原料的 80%来源于回收的废纸。虽然利用废纸造纸的生产工艺相对于木材造纸并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但却可以减少的木材消耗最终实现碳减排。再生纸已经广泛应用于纸板和纸箱、包装纸袋、卫生等生活用纸、新闻用纸、办公文化用纸的制造过程中。


再生纸碳减排量=木材生产同等回收量的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回收废纸制浆生产纸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减少的木材消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减少的废纸填埋或焚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4)再生塑料


此前,我国在废旧塑料的处理上采用的主要方式还是最原始的填埋方式和快速发展的焚烧处理,传统塑料的难降解性会对环境造成长期影响。随后,我国开始对塑料制品循序渐进的实行禁令。


2008 年 1 月 8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 6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


2017 年 7 月 18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0 年 1 月 16 日,发改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在 2025 年,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不可降解塑料逐渐禁止、限制使用。7 月 10 日,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8月中旬前出台省级实施方案,重点围绕 2020 年底阶段性目标,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塑料污染治理采取“减源头、控末端、促循环、防泄露”等措施,构建覆盖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共同推动塑料制品减量消费、循环使用和再生利用。


(1)禁塑令:从源头总量角度,推动塑料的使用量,实现减少环境污染,温室气体减排,同时对需求侧、流通侧、供给侧进行压减。


(2)可降解塑料:通过原材料和工艺的替代,主要减少土壤污染;同时也可通过减少焚烧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3)再生塑料:减少废塑料的填埋和焚烧产生的温室气体,同时减少使用高碳原料等,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塑料薄膜、塑料包装箱、塑料容器、日用塑料制品、塑料袋、塑料丝等等,质量参差不齐,统一回收再塑的过程中,可能因为原材料的差异,导致新产品在批次间存在较大的性能差异。此外,再生塑料因为生产环节较为复杂,生产成本较高,导致其价格高出原生塑料价格的 30%-50%,所以从起初的材料使用和制造环节就要更多考虑后续的回收再利用,再通过政策的约束,推动再生塑料渠道和产品的发展。


中国早在 1996 年就开始实行的国家标准《塑料包装制品回收标志》上所要求的塑料制品材质标志。这个标准主要目的是通过不同的标识区分塑料制品材质,以 便于回收。


再生塑料碳减排量=等量废塑料的填埋和焚烧产生的温室气体量 使用原油生产等量再生塑料产生的温室其体量-废塑料回收再生产为所排放的温室气体量


(5)废电子电器回收、汽车拆解、电池回收等


传统意义上的废电子电器指的是“四机一脑”,即废弃电视、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和电脑。电子废弃物回收过程本身是不减排的,但回收可获得贵金属、钢铁、铜、铝、塑料和玻璃等再生材料,能替代相应原生材料的生产过程,进而达到碳减排的效果,属于间接减碳的范畴。


同理,汽车拆解、电池回收行为本身也并不能减排,但是可以从汽车、电池中获得金属资源或提高其利用效率,这些金属资源的再利用,或者排碳环节的减少可以促进循环经济和碳减排,亦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3.各类再生资源产品以及过程的减排效率


各类可再生资源均具备一定的减排效益。如果这些废弃物得到妥善的处置,除了可以得到再生的钢、铝、纸等资源,更可以减少原生资源生产时的碳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再生资源再生利用率的提升对于实现减少碳排放会带来显著贡献。目前我国已经对上述再生资源产品进行了一部分的回收利用,根据再生资源信息网数据,2019年我国回收的废钢/废铝/废纸/废塑料量分别已达 2.34/0.07/0.5/0.19 亿吨,累计碳减排量约 11 亿吨 CO2e;未来随着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的持续推进和技术水平的稳步提升,我们认为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率有望维持稳健提升态势,从而带来更大的碳减排贡献。经我们测算,主要再生资源产品废钢、废铝、废纸、废塑料的回收量每提升 10%(在 2019 年各类产品产量基础上,下同),可带来约 1亿 吨CO2e的碳减排增量;如果各类产品的回收率每提升 10 个 pct,可带来约4.52亿吨CO2e的碳减排增量;若各类产品回收率均达到 90%,累计碳减排量有望突破 40 亿吨 CO2e。


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过程与碳减排方法论


1.废钢:需解决原料不足及电炉钢清洁用能问题


2020 年末工信部颁布了《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到 2025 年(即“十四五”末)钢铁行业率先碳达峰。这就意味着未来数年钢铁行业既要兼顾建筑、基建、地产等产业的用材需求,也要考虑碳达峰目标的约束。除了优化产业产能,提高废钢的用量与电炉钢比重也成为一条潜在的减排路径。而“地条钢”虽然是以废钢为主要原料,但其品质低劣且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故为国家所禁止。


2017 年我国废钢的转炉单耗为 128.2kg/t,电炉单耗为 660.6kg/t;电炉钢比重为 9.3%。那么当年的废钢比=(128.2*90.7% 660.6*9.3%)/1000=17.78%。



工信部提出到 2025 年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 15%以上,并力争达到 20%,废钢比达到 30%。截至 2019 年,我国的粗钢生产水平虽位居世界第一,但我国电炉钢比重为 11.2%,废钢比为 20.23%,与世界主要国家有着较大的差距。



废钢比一方面体现了内循环中循环经济推进的水平,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外循环中业链地位和定价权密切相关。


(1)从全球产业链角度看,中国是制造业大国,既是钢铁制造大国,也是相应产品需求大国。铁矿石、废钢同可作为钢铁生产的原材料,我国原材料整体对外依存度较高,我国目前依然在通过整合中游制造端来减少对铁矿石的需求。


(2)在需求侧:废钢作为炼钢的原料之一,其价格是根据钢铁行业供需而波动。同时,废钢和铁矿石、生铁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铁矿石价格较高时,钢厂对废钢的需求就会提升,钢厂会增加废钢的用量,但各家钢厂为了争夺废钢资源,也提高了收购价格。


2016 年开展的打击“地条钢”的行动和环保督察,对中频炉及散乱污进行了集中整治,虽然在一定程度抑制了地条钢使用废钢的需求,但也进一步鼓励了向电弧炉路线转变提升了废钢的需求,属于废钢需求侧优化的过程。


碳达峰、碳中和提出后,电炉(如果使用清洁能源)具有一定的减排效果,路线低碳化转变的过程中,会提升废钢的需求。


(3)在供给侧:2015 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提出“三去一补一降”(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从 2016 年起,对钢铁行业整体进行了供给侧改革,拉动钢价上涨,原材料价格也水涨船高。


2018 年 12 月 29 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限制废钢进口,进一步减少了废钢的供给,拉升废钢价格。


当然,随着我国内循环中循环经济水平逐步提升,有助于扩展废钢来源,提升供给,此外,如果我国对原材料定价权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那么也可通过修改进口废/原材料目录来增加外循环中废钢的供给,这样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压力。


综上所述,废钢的价格和多方面因素相关:


1)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和钢价影响。


2)由于其替代作用受铁矿石等原料价格影响。


3)废钢若定性成固废,受进口 环保政策影响。


4)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受电炉路线兴起影响。从渠道端看,如果废钢价格维持高位,也有利于废钢的回收,反之则不利。



废钢的来源可分为折旧废钢(即日常生活里报废器材中含有的钢铁)、钢厂自产废钢以及加工废钢。其中折旧废钢在废钢资源总量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增长,根据中国工程院黑色金属矿产资源强国战略研究专题组的研究,折旧废钢可利用量可以用社会钢铁蓄积量折算法得出,进而可以算出废钢资源总量。废钢产生率参考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数据取 2.5%,2030 年社会钢铁蓄积量预测为132.6亿吨,折旧废钢占比以 80%计,回收率以 90%考虑,则 2030 年社会废钢可利用量将达到约 3 亿吨。


2020 年末工信部长肖亚庆在 2021 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表示2021年要坚决压缩粗钢产量,考虑到 2020 年我国粗钢产量达到 10.53 亿吨,假设2021年的产量为 10.5 亿吨,2025 年逐步收缩到 10 亿吨左右。



国内的废钢资源还不足以完全覆盖产钢需求。2021 年 1 月 1 日《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洋垃圾”,可自由进口。这也意味着“十四五”期间我国欢迎国外高质量的再生钢原料进入中国,以保障废钢比提升与电炉钢发展,切实降低钢铁行业的碳排放。


电弧炉炼钢主要有以下三个碳减排效益:


(1)短流程替代长流程,可避免高炉炼铁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高炉炼生铁是“高炉-转炉”长流程中碳排量最高的部分,占比达到2/3。而在电弧炉炼钢的流程(尤其是“全废钢”)中,原本用于炼钢的生铁被废钢替代,减少了生铁冶炼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


(2)原料端减排贡献大于能耗端。除去高炉炼铁的部分,转炉炼钢与电炉炼钢相比碳排放差距相对较小(无论是火电还是水电),这就意味着电炉钢减排原料端(废钢替代生铁)大于能耗端(水电替代火电)。


(3)新能源的运用将进一步提高减排效率。同样是电炉炼钢,使用火电与风电/光伏的单吨排放差距达到了 0.475 吨 CO2e。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新能源发电将逐渐替代火力发电,释放电炉钢的减排效益。


根据假设,我们测算出在使用光伏/风力提供电力的情境下,生产 1 亿吨电炉钢的减排量为 2.55 亿吨 C02。假设碳价为 100 元/吨,带来的经济效益为100*2.55 (3000-2500)*0.7*1=605 亿元;在欧盟碳现货市场的碳价水准下,电炉钢的减碳的经济效益将突破 1200 亿元人民币;即使取折中的韩国碳价水准,经济效益也能达到约 580 亿元人民币。



2. 再生铝:与新能源供给及电价市场化进度赛跑


目前,原铝的冶炼通过原料、氧化铝和碳阳极之间的还原--氧化反应完成,其中每个铝离子得到三个电子被还原成金属形态,而阳极的碳原子则被氧化成二氧化碳。反应式如下:


2Al2O3 3C → 4Al 3CO2


可以看出电解制铝工艺中的碳排量与铝的生产成正比关系,这是电解铝产生二氧化碳的一大来源。此外,由于电解铝需要耗费大量电力,现有状态下发电的间接排放是电解铝碳排放量中占比最大的部分。如果用清洁能源发电并用于电解,这一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将大大降低。


由于再生铝不经历电解过程,故其减排的主要贡献来自避免氧化铝精炼和电解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在铝行业总排放量中,这两项合计占到 91.22%,而废料回收与重熔占比不足 3%。当然,随着清洁能源在发电中使用比例的提高(尤其相对于煤电而言),电解铝的碳排放本身会大幅下降,从而会使得再生铝的替代效应减弱。


与钢铁行业不同,再生铝的生产与原铝生产之间的直接关联并不大:废铝不可以 再用于电解铝的生产,而是通过熔铸成为再生铝。


目前我国再生铝行业发展整体平稳有序,指导政策与国家标准相继出台。但是放眼全球,中国再生铝利用率偏低,2019 年再生铝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不到 17%,与世界平均水准有近 5 个 pct 的差距。总体而言,我国再生铝提升的空间十分广阔。



再生铝的主要原材料是废铝,根据废铝的来源将分为两类:新废铝和旧废铝。新废铝主要是铝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屑等;旧废铝主要来自社会上回收的报废含铝材料。与钢铁行业不同,废铝与原铝冶炼的铝产品并不相同。ADC12铝合金是再生铝最主要的产品,适合缸体、气缸盖罩盖、传感器支架等制造;电解铝的产品则是铝纯度>99%的原铝(A00 铝)。



由于废铝不存在标准产品和全国性市场报价,这里选用中灵通网公布的广东佛山南海有色市场对破碎熟铝(90%-92%)的报价作为废铝材料的市场价格。根据我们的估算,中国废铝的市场价值在2019年达到约700亿元。而在产品端ADC12铝合金与A00 铝走势趋于一致,多数情况下二者价差在 1000 元/吨之内;而ADC12 则一般比废铝价格高出 4000-5000 元/吨。


此外,2017 年以来我国对包含废铝在内的“洋垃圾”实行了进口限制,废铝的进口量在逐年递减,预计“十四五”期间再生铝行业将主要依赖国内回收的废铝。



碳减排经济效益分析


1.有效减少资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


丁宁等所写《原铝与再生铝生产的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对比》,在以火电为主要电力供应的情境下,再生铝温室气体排放量仅仅为原铝的 1/24,并在排放清单中计算出 2008 年我国再生铝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率为 16.285 tCO2e/t。


而根据国际铝业协会(IAI)发布的《2050 年铝业温室气体减排路径》中提到的全球铝行业 2018 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原铝和再生铝产量等数据算出的再生铝减排效率约为 16.19 tCO2e/t。


取减排效率 16 tCO2e/t 和再生铝产量 700 万吨计算,生产再生铝代替原铝可减少 1.12 亿吨 CO2e 排放。


(1)再生铝可以有效减少铝制造时的碳排放量,尤其是发电环节的二氧化碳排放。再生铝的制备不需要氧化铝的冶炼和电解,仅需要重新熔铸。与我国现有南、北方的电力输送情境相比,再生铝碳排放极低。2019 年我国电解铝行业总耗电4850.6 亿 kWh(按生产 1 吨电解铝消耗 13500kWh 电能考虑),占社会总用电的约 6.7%。如果有其中 25%的电解铝被再生铝替代,可以节约 1192 亿千瓦时电能;在南方区域电网情形下减少 0.95 亿吨电力过程碳排放量。


(2)考虑新能源输电,再生铝减排效应依旧明显。虽然与火电制备电解铝情形相比,在新能源送电情形下再生铝的减排效率降低不少,但由于再生铝生产过程中用电极低(主要是运行设备等),其碳排放量仍然相对较少。如果考虑原铝制造工艺中电极反应和氧化铝精炼产生的碳排放,再生铝的减排效果将更加显著。


2.碳交易背景下弥补再生铝制造成本的劣势


成本端来看,在不考虑碳市场时,原铝优于再生铝。2019 年,中国宏桥在山东滨州基地和云南基地的吨铝成本估算为 10087 元和 9693 元,平均为9890元,取之为原铝成本。同期,怡球资源与顺博合金的单位铝合金销售成本分别为9976.09和 11671.87 元,取其均值 10823.98 元为再生铝成本。从成本上看再生铝高于原铝1200 元左右,没有竞争优势。


而通过比较 A 股上市的电解铝和再生铝制造企业具体到产品的毛利率,原铝企业的表现也整体更好,如作为原铝制造龙头之一的云铝股份在铝锭上的毛利率高出顺博合金 10 个百分点(2020 年数据)。



考虑碳市场后,再生铝生产的经济性相对提高。假设全国碳市场全面展开后的碳价为 100 元/吨,再生铝单吨减排16 吨 CO2,这会使得原铝制造成本嵌入1600 元/吨的碳价成本。


3. 废纸:需要充分利用垃圾分类契机提升回收率


废纸是我国造纸业中非常重要的资源,每年有超过 5000 万吨的废纸用于再产。 废纸浆已经成为我国造纸厂的主要纸浆原料,而木浆和国内纸浆的消耗量也有一半以上来自废纸张。



我国造纸行业正在进行供给侧改革,未来规模化、集中化将是趋势。废纸的来源有国内废纸回收和海外废纸进口,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并不具备海外废纸的定价权,可谓既是海外国家固废承接地,又要为此付出更高额的费用,其核心依然是我国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地位比较低、产业供给侧结构分散所致。


从 2017 年底的“洋垃圾”进口禁令起,我国废纸进口政策逐步收紧,2021 年开始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洋垃圾进口对我国中小型造纸企业带来了生存挑战,但同时也推动了大型造纸企业的上游布局,逐渐形成规模化、集中化的竞争局面。逐渐收紧的“限废令”也有助于国内废纸回收体系发展,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随着“限废令”的逐渐收紧,我国废纸进口量大幅减少,国废价格一路飙升。2018年前我国的废纸进口量基本在 2500-3000 万吨,2018 年后开始大幅下降,2019 年下降至 1000 万吨,并有望于 2021 年下降至 0(根据《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随着规模纸厂的废纸库存的耗尽,预计未来国废价格将持续上升。



废纸回收率=国内废纸回收量/废纸消费量


废纸利用率=(国内废纸回收量 废纸进口量)/废纸消费量


中国已成为全球废纸回收量最大的国家,但中国的废纸回收率一直处于世界中下水平,仍存在较大的提高空间。根据《中国造纸统计年鉴2020》的数据,我国 2018 年的废纸回收率为 47.6%,而美国废纸回收率已达到 67.7%,日本、德国等基本在 70%以上;再整体来看,自 2005 年全球平均废纸回收率已超过 50%,2016 年达到 58.60%。



在碳中和背景下,我们认为行业将有几点变化:


(1)废纸回收量及回收率将提升:这部分涉及废弃废纸(增量部分,原进入处置场所的废纸回归再利用)及非正规渠道废纸(存量转移,未纳入统计口径的废纸进入正轨渠道)。


(2)进口废纸依赖度将越来越低,提升我国废纸价格的定价权,长期促进供给侧改革。2018 年前,我国每年进口废纸为 2500-3000 万吨,2018 年全年核定总量 1703 万吨,禁止进口的“洋垃圾”仅为未分类的废纸,约 600-800万吨,依然还有较大一部分的已分类废纸作为原材料进口到我国。如果我国垃圾分类做好,若能新增 2000 万吨/年补充量(来自于先前进入填埋场或焚烧厂的废纸),我国对进口废纸的依赖度将降低,提升我国废纸价格的定价权;长期来看,配合我国供给侧改革,整个造纸行业也将逐步提质。


(3)假设废纸需求稳定,若垃圾分类推动的废弃废纸回归量>进口废纸的减少量,废纸利用率也将提升。当然如果内循环或垃圾分类提供的废纸供给最终依然无法全面覆盖需求,则可能有序放开一部分进口废纸。


从能源消耗的角度,原料(即木材)若不用于纸浆造纸,可用于生产能源以代替化石燃料的消耗从而减轻碳排放,因此在计算纸浆碳排放时,我们需要将该部分原材料可能产生的碳汇考虑在其中。假设制造 1t 纸张需要 4-5m3木材或者 1.25t的废纸,基于此假设,对不同纸浆的投入制造 1t 纸张能源消耗过程的碳排放进行估算。


碳减排=森林培育、砍伐、切片的过程能源投入碳减排 原材料投入碳减排 电能消耗过程碳减排 热能消耗过程碳减排 碳汇


根据《我国纸浆造纸工业能源消耗与碳排放估算》中的方法与参数值,我们通过测算得到废纸浆比化学浆生产 1t 纸张减排 5.1 tCO2(18-12.9),废纸浆比机械浆生产 1t 纸张减排 10.9 tCO2(23.8-12.9),假设化学浆与机械浆各占 50%,则废纸的减排效率为 8t CO2e/t 纸张。


废纸减排经济效益=碳价*碳减排量 木材原料造纸总成本-废纸回收造纸总成本,根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碳减排的定量分析研究》中造纸废纸单耗为 1.25 吨/吨纸,假设造纸木材单耗也为 1.25 吨/吨纸,则:


废纸减排经济效益=碳价*碳减排量 (木材原料单价-废纸回收处理单价)*1.25*造纸数量


根据假设,我们测算出在废纸回收的情境下,生产 1 亿吨纸张的减排量为 8 亿吨C02,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为 100*8 (3000-2000)*1.25*1=2050 亿元(假设碳价为 100 元/吨)。


综上所述:


(1)垃圾分类、供给侧改革政策叠加,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废纸回收率。随着限废令的逐步趋严,国内废纸原料供不应求,但我国废纸回收率不足 50%,仍存在较大的提高空间。垃圾分类、供给侧改革政策叠加,有助于提升国内的废纸回收率,缓解国内废纸短缺的情况,为废纸类企业提供稳定的原材料,降低企业对于美废等进口废纸的依赖,亦能提高国内对废纸的定价权。


(2)在“碳中和”背景下,将持续加码我国废纸回收产业。通过测算得,废纸的减排效率为 8tCO2e/t,带来 2050 元/t 的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推动造纸企业布局废纸回收产业,降低原料成本。


4.再生塑料:“禁塑令”推动行业步入快速发展期


近年来我国废塑料回收量总体增速呈现放缓特征。2019 年我国废塑料回收量 1890 万吨,同比增长 3.3%,增幅放缓。工业源废塑料回收量由于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和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有所减少,生活源废塑料回收得益于各地垃圾分类和我国一次性塑料消费增长有所增加。


我国目前废塑料主要处理方式填埋和焚烧,废塑料回收比例较低。2019 年我国产生塑料 6300 万吨,其中回收量仅有 1890 万吨,占比 30%,而填埋量为 2016 万吨,焚烧量 1953 万吨,分别占比 32%,31%。可见我国废塑料回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限废令”政策对我国废塑料进口产生较大冲击。2018 年前,我国废塑料进口量虽然逐年有下降,但进口量仍保持在 500 万吨以上,2017 年“禁止洋垃圾进口”政策出台后,2018 我国废塑料的进口数量仅为 5 万吨,同比下降 99.1%,2019年进口总量几乎可忽略,同比下降 100%。



废塑料的处置方案分为物理回收和化学回收两种,化学降解是未来发展方向。填 埋处理、原形利用及简单再生3 种物理手段在实践中已获得诸多应用,相对比较成熟,但存在回收限制较多,污染环境等缺点;而改性再生、热分解、降解及热能回收等化学回收技术,可以有效回收热固性塑料,提高回收价值,是未来废塑料处置和回收的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限废令”和“垃圾分类”政策的逐步出台,我国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链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上游回收阶段和循环再生阶段。上游回收阶段来看,传统产业链主要通过拾荒者从居民手中回收废塑料,筛选附加值较高塑料瓶流入循环再生产业链,此种模式虽成本较低,利润较高,但效率低下无法满足国内废塑料的需求,需要大量进口国外废塑料。垃圾分类政策出台后,垃圾“获得权”转移至小区或物业、政府或收运公司,渠道逐渐正规,提高了回收分拣效率。


从循环再生阶段来看,传统产业链的再生厂商只是对废塑料进行简单物理回收,无法得到用于食物和医疗等高质量领域的再生塑料。但禁止进口洋垃圾后,巨大的供需缺口也促使提高我国回收技术,增加化学回收,生产高质量塑料,提高了废塑料的利用率。


“禁塑令”政策落地,可降解塑料为塑料循环经济提供了新循环渠道。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分别于 2020 年 1 月和 7 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分阶段设立禁塑目标,要求在 2025 年,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不可降解塑料逐渐禁止、限制使用,并要求各地在逐渐出台升级实施方案。


可降解塑料打通了废塑料到塑料原料的新循环,减少循环阶段的二氧化碳排放。可降解塑料通过堆肥处理能够转化为肥料、二氧化碳和水,种植出含糖或淀粉的作物后,通过发酵或者化工加工就又能转化成用于生产高分子材料的有机分子,进而形成可降解循环。化石原料通过生产可降解塑料进入可降解循环后不会产生二氧化碳排放,可以有效减碳。



随着我国“禁塑令”的政策落地,可降解塑料将进入快速增长期。2020 年不可降解塑料生产能力占全球生物塑料生产能力的 41.9%,可降解塑料占比为58.1%,根据 European Bioplastic 的预测,随着各国禁塑限塑的趋严,可降解塑料占比将在 2025 年达到 63%。


目前可降解塑料中占比前三的是淀粉复合塑料、PLA 和 PBAT,其中淀粉属于天然材料,性能缺陷很大,使用范围非常受限,难以大规模应用,而 PLA 具有独特的硬度与透明度性能,PBAT 在软质材料中最具成本优势,这两种材料将成为未来可降解塑料中成长最快的品种。


可降解塑料通过生物降解技术,在自然界光照、水分、微生物等环境因素作用下,高分子碳链一次断裂,最后断裂成单碳,在有氧条件下转化成二氧化碳,在无氧条件下转化成甲烷,重新进入自然界碳-氧循环。可降解塑料可以有效避免传统废塑料处理方式填埋法产生的渗透液,焚烧法产生的多环芳香烃化合物、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减少对土壤和大气污染。


根据《Plastic Recycling: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中的数据,每吨再生塑料的生产过程需要 8-55GJ 的能量和 3.5KL 的水,产生 1.4tCO2;按废塑料中不同种塑料所占比例计算(假设 PET 占比 11%),1t 普通塑料碳排放为:2.1*27% 1.9*21% 2.0*18% 3.4*16% 1.9*7% 3.4*11%=2.377t;所以在再生循环中,再生塑料的减排效率约为 0.98t CO2e/t(2.377-1.4)。


综上所述:


(1)再生循环和可降解循环双循环加持,构建废塑料内循环体系刻不容缓。“限废令”出台后,传统低效率、低利用率的回收产业链不再满足内需,需要探索新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对于产业链上游来说,居民应积极进行垃圾分类,政府加强监管强度,不断规范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分拣效率;下游再生塑料厂商,注重技术革新,采用化学回收等方法扩大可回收塑料范围,提升再生塑料的核心利用价值。随着各省“禁塑令”政策落地,在减源头的同时推动可降解塑料发展,为废塑料循环体系提供了新循环渠道,未来将逐渐成为主要循环渠道。


(2)“碳中和”背景下,我国废塑料回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 60%废塑料的处理方式是填埋和焚烧,这样不仅会产生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微塑料等,还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在“碳中和”背景下,改善塑料处理方式,除了每 1 吨再生塑料减排 0.977 吨 CO2 外,对我国生态环境改善也有重大意义。


渠道端:对抗熵增,明确承担者 提升循环效率


1.循环经济的基本矛盾:绕不开的熵增与逆向成本


保障资源安全、争夺产业链定价权、增加环保效益、提升社会治理是循环经济的三大重要意义。循环经济的建立与两大物理定律息息相关,其一是质量守恒定律,其二是热力学第二定律。质量守恒定律从理论上决定了废弃物具有转变为再生资源的可能性,这是循环经济得以发展的基石。但是,热力学第二定律又告诉我们能量转换方向是单向的,是遵循熵增的,也就是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热不能再进入循环过程。因此,循环经济存在一个基本矛盾:物质再生与能量损耗同时并存的矛盾。


想要破解这个矛盾,就要在物质循环过程中不断引入“负熵”来对抗能量损耗与熵增。简单来说,这部分“负熵”是指在废弃物收集、分类、运输、生产加工过程中投入的能量;随着物质循环的程度越来越高,投入能量也会越来越多,相应的回收成本也就越高。


因此,从社会综合成本的角度来看,逆向循环一般是提升成本的过程,这也是“熵增”的具体体现,所以我们需要采取政策手段,降低这些成本,对抗“熵增”。与任何经济形式一样,循环经济也要将投入的成本纳入考量范围。只有当循环带来的收益大于因对抗熵增而引入的负熵成本时,循环经济才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循环能力和造血能力,逐步走向市场化。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正规化的回收体系,这将使得回收路径更加正规、可控,但制约这些“正规军”的正是较高的回收成本。原有的“游击队”、小商贩、二手市场已经有了一定的根基,而且也是社会综合成本最低的途径;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也有粘性,需要时间和政策去引导和改变。


垃圾分类:社会行为的自发过程之一——朝向成本较低方向


(1)对居民来说是垃圾分类是需要付出成本的。长期混合丢弃的垃圾如今需要进行分类再依次放入对应的垃圾桶中,这使得居民付出的时间和劳动成本更大。


(2)对于小区内如废纸、废饮料瓶,拾荒者与流动商贩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回收渠道。拾荒者与流动商贩对有价值的废品的回收,远比正规回收渠道的建立成本要低。甚至推行垃圾分类后,很多小区物业把拾荒者雇佣过来作为垃圾分类管理 员,也侧面说明拾荒者是成本的较低的选择。


所以在无垃圾分类政策约束的阶段,我们能够亲身感受到的小区形成的垃圾回收生态是社会综合成本最低的;而后的垃圾分类之所以较难推进,也正是在对抗这种低成本。若想垃圾回收渠道正规化,政策约束是必要的手段,如惩罚措施、押金返还制度,将规范和提升的社会卫生治理所需的成本增加,最终转嫁给污染行为发出者——居民,最终实现整体循环流程的打通。


日本在 2000 年提出建设循环型社会,提倡 3R(Reduce:减少排放,Reuse:重新使用,Recycle:再循环利用)原则,目前已经初见成效。日本固废处理推行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能源利用、最终处置路线,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成为世界范围内效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日本的垃圾分类措施执行效果较好,原因在于:


(1)日本居民从小接受垃圾分类教育,素质和意识较高。


(2)日本配套垃圾收、储、运及处置基础设施相对完善。


(3)不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或乱扔垃圾,将面临巨额的罚款甚至刑罚。


垃圾处置过程中的前端繁琐是为了给整个社会带来便利,日本的各个地区还规定了不同时间可以扔的垃圾种类。如日本静冈县长泉町,一周有两次可以扔可燃垃圾;每月分别有两次可以扔不可燃垃圾、塑料瓶、有害垃圾或资源垃圾;每周三可以扔塑料垃圾;而家电回收需要消费者承担金额包括运费,如电视机回收利用费为 2700 日元。


整体上看,2000 年后随着循环经济制度的推行,叠加经济周期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日本垃圾的总排放量、人均排放量均呈现减少趋势,而垃圾处理设备周期也和工业化、城镇化及房地产周期密切相关。



德国强制每个居民分类丢弃垃圾,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处罚规定:罚单、提升垃圾的费用、乃至被管理员赶出公寓等。德国垃圾分为五大类,分别是:有机垃圾、轻型包装、纸制品、玻璃制品以及其他生活垃圾等。德国通常会看到四个垃圾桶,分别用于放置除了玻璃制品以外的四大类垃圾;而对大件垃圾、废旧电器、危险废物等特殊垃圾则设有专门的回收点。


“押金返还”为市场机制,提升末端回收率。2003 年,德国政府颁布了《饮料包装押金规定》,对矿泉水瓶等包装强制征收押金;当使用完毕后,带着空瓶回到商场时,将空瓶投进自动回收机,返还押金。小的饮料瓶和易拉罐押金是25欧分,大的饮料瓶是 50 欧分;对于可重复利用的瓶子,0.5L以下的啤酒瓶为0.08 欧元,软饮料瓶押金为 0.15 欧元,一些易拉罐装啤酒的押金为0.15-0.50欧元。制度推出后,效果较为明显:德国的易拉罐、玻璃瓶、塑料瓶的安全回收率非常高。



德国的主流固废处理方式就是回收利用。前文所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出后,德国固废的回收利用率从 1993 年的不足 30%增长到 2016 年的 66%,而且在2009年基本实现了垃圾零填埋。


二手市场:社会行为的自发过程之二 ——朝向利益最大的方向


(1)汽车拆解:放开五大总成再制造政策前,黑车及零部件交易盛行


1980 年,为了节约资源,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能源委和交通部、国家物资总局遵照国务院指示精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载重汽车更新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了汽车更新和回收手续,明确“回收部门接受旧车后,应及时解体作废钢铁处理,不得用旧零、拼装汽车变卖。”这也就意味着汽车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总成、方向机总成、变速器总成、前后桥、车架多半只能以废品形式卖出。


在放开“五大总成”回收利用之前,以一辆普桑为例,其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正规企业回收价在 800 元左右。但非正规渠道上价格能开到2000-3000元,随后无论是在小作坊非法拆解或是卖往农村等偏远地区,都能卖到 8000 元左右。


如果车辆报废,则具有一定残值的车主将一无所获,而进入黑市流动渠道,虽然该行为会影响交通安全性,但这是对车主利益最大的途径,即便政策不允许,也会有很多人铤而走险,最后形成了二手车或零部件交易市场。因此,从政策角度,若要渠道回归正轨,五大总成再制造放开也是情理之中的。


(2)电子产品回收:爱回收获得及分配二手电子产品流通,实现较好利差


爱回收是国内领先的电子产品回收及以旧换新服务提供商。公司抓住了循环经济模式的关键——可回收物的物权,即爱回收从卖家手中购买回收产品,随后在自己的运营中心进行分类(高端、中端、低端、报废)后决定各类产品的流向并获得收入。回收手机的价格是以手机的消费者认可的可销售残值来认定,通常价格较低。


爱回收将分销的二手商品定位为较为高端的商品,盈利可观。我们可以发现,公司对于 iphone、Macbook 等的购销差价几乎可以翻倍,如果除去人工、运费,毛利率也会非常之高;而对于 vivo、oppo 等品牌中在我国销量较大的中端机型,小鸡严选(爱回收旗下的二手手机直卖平台)并没有销售这类机型,原因也可理解:即附加低,回收一台 9 成新的 vivo 的价格约在 400 元左右,如果再去以1000元左右价格售卖,消费者对中、低端二手机的价格接受程度较差,盈利性也将打折扣。那么,中、低端机的流向可能去哪里?三线以下的城市门店、出口或者维修、零件商,如果是不可再利用的商品则用于拆解提炼有价值的材料。


从电子电器产品二手市场看:相对高端电子产品附加值高,低端电子产品或者家用电器产品附加值低,且消费市场中不同人群的消费水平差异大。因此,高端电子产品在二手市场可以获得更好的利润,也有助于循环经济模式的建立以及渠道的整合。


为了改变这种资源利用效率相对偏低的经济模式,打破现有过程,技术进步是根本,从渠道端,我们可以通过政策约束来实现:


(1)明确承担者:回收成本内部化,实现循环利差。


(2)提升循环效率:园区内循环与循环产业集群化。


2.明确承担者:回收成本内部化,实现循环利差


若要打破现有经济格局,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政策手段必不可少,其核心作用就是要将之前的成本受益格局打破,或将增加的成本进行分担。


在循环经济中,回收成本内部化意味着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双向约束。一方面,原生产品制造企业相当于拿出一部分利润给回收企业,切实履行EPR;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产品时便为自己将来丢弃垃圾的行为“买单”,使得乱扔垃圾却免受处罚的问题得以缓解。


同时,产业链将由政府政策驱动转为市场驱动,为循环经济参与者提供新的发展思路。


(1)电池回收:电动车后市场前景广阔,构成锂电循环闭环


对于动力电池,2015 年 9 月,《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要求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体系之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梯级利用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梯级利用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负责回收报废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对于铅蓄电池,2016 年 12 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要求引导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企业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


通过 EPR 模式,车企或者相关企业有责任对动力电池进行回收。未来,电池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是未来必然趋势。


1)责任角度:无论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建立还是环保成本内部化的必然要求,位于消费终端的车企对所销售的电动车有义务开展相关工作,也是最直接与消费者对接的环节,其优势在渠道,但其劣势在于再利用和材料制造能力。因此,车企与电池企业的合作是重要趋势。


2)方法角度:低速车、家用储能等是梯次利用重要去向,而三元前躯体、正极制备则是其材料回收后的重要去向,因此,回收企业与下游应用企业的合作也是重要趋势。


3)经济性角度:经济性是推动回收利用市场兴起的核心要素,此前电池企业因资源约束和上游价格问题,通常采用向上游纵向拓展手段,而锂电回收市场发展起来后,可以起到降本作用,因此材料制造企业、电池企业均有动力进行相关业务的拓展。


目前,我国电池产业链间的合作已在许多龙头企业中有所展现。从开始的动力电池企业、材料企业、相关再生利用企业合作,越来越多的车企也将随着梯次利用市场的打开而参与“合作联盟”的模式。


未来,锂电、储能企业将成为梯次利用、材料再利用的关键环节,材料企业将成为动力电池材料回收、体量的关键。根据国内现有的商业模式主导企业性质的不同,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催生出动力电池企业回收商业模式、锂电材料企业回收商业模式与梯次利用商业模式。


1)动力电池企业回收模式,提高原料的上游议价能力,降低电池成本,国内代表性的企业有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等。


2)锂电材料企业回收模式,回收关键金属资源,形成产业闭环与降本空间。许多三元前驱体企业均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有所布局,如格林美、邦普循环(宁德时代子公司)、华友钴业、厦门钨业控股的赣州豪鹏、中伟股份、赣锋锂业等。


3)梯次利用商业模式,如中国铁塔等。


(2)电器电子废弃物回收:补贴难以覆盖拆解回收成本,EPR 迫在眉睫


2010 年 1 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开始实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进入首批目录统称为“四机一脑”。随后,目录产品扩张至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受政策驱动,电器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行业共经历三个阶段:起步、发展、规范。


起步期:市场上仅有约 20 家企业,且规模偏小。


发展期:2009 年 6 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发布,采用补贴消费者、回收机构、处理企业的方式,促进消费者购买家电并交投废旧家电,从而起到促进家电行业发展、拉动内需的效果。历时 2 年多,共回收“四机一脑”9528 万台,对电子废弃物行业影响深远。


规范期:以旧换新之后,2012 年 7 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采用责任延伸制原则,通过向家电生产商、进口商征收处理费用,并补贴处理企业,以推进电器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的长效发展。


2012 年以来行业处于基金补贴期,即向家电生产商、进口商征收处理费用,并将其补贴相关处理企业。但由于费用整体水平较低,同时政府补贴拖欠严重,并未实现拆解回收成本的完全覆盖,导致相关企业生存较难。


目前行业发展主要面临三个问题:


1)渠道的不规范化:流向非正规企业较多


约 50%的废弃电子物流入非正规企业,归根结底还是回收渠道的问题。目前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的电子废弃物来源有三类:直接从消费者手中回收、从生产商或经销商手中回收、从小贩手中回收。其中,走街串巷的小商贩掌握了 80%的废弃物来源,他们中有些卖给正规企业,大部分却卖给了非法小作坊或者二手市场,带来环境污染危害与安全隐患。前端回收环节依赖小商小贩,“正规军”参与度不高是电子废弃物流入非法渠道的根源。


2)处理基金资金短缺、补贴发放周期长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赤字严重,烦琐长期的处理基金发放过程显著降低了补贴的使用效率,企业申报后需经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环保部,环保部核实后提交财政部,最后由财政部支付资金,有些企业在申报一、两年之后都没有拿到补贴。资金短缺与补贴发放滞缓导致许多企业被迫缩减产量或者对外寻求贷款。


3)EPR 制度亟待完善落实


中国已经在部分电器电子产品领域探索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深入开展生态设计,优先应用再生原料,积极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中国发展还很落后。


从人均电子废弃物回收量看,中国的回收效果远低于德国、荷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研究了德国与荷兰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与 EPR 制度,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中国 EPR 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启示。


(3)汽车拆解:推行 EPR 及放开五大总成再制造有利于渠道正规化


报废汽车可以提供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再生资源。汽车拆解产业链以拆解环节为中心,向上游延伸至报废车的回收、拍卖,向下游延伸至零部件的再生、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的再利用,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动循环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2019 年 1 月国务院通过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允许将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车“五大总成”出售也给再制造企业,并对回收、拆解等规定了更严格的环保要求。这有利于高残值汽车回收渠道的建立。


五大总成放开前,企业只能将废弃机动车当废金属卖,而且相关的补贴也是补贴给个人而非拆解企业,这些导致拆解企业利润空间较小,事权被非正规渠道把握。五大总成放开之后,企业能直接将高品质的报废零部件进行再制造,提高了盈利空间,可以用更高的价格从居民手中收车,从小作坊、小商贩手中争得回收事权,形成良性循环。而且从正规渠道回收、再制造的产品往往品质与环境友好性都较高,有利于减少废弃物不当处置造成的负外部性。



同时在 EPR 的规范下,汽车制造商有责任与义务对原本废弃的低残值汽车进行回收。2017 年国务院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明确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延伸评价标准,鼓励生产企业利用售后服务网络与符合条件的拆解企业、再制造企业合作建立逆向回收利用体系。那些原本积压的低残值车也在企业回收的范围之内。


(4)垃圾处理收费:消费者/排污者承担回收及处理成本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上海市正式率先启动垃圾分类以来,全国包含北上广深在内的 46 个重点城市逐步启动了垃圾分类制度,居民在扔垃圾时要参照所在地区的标准分开丢弃。与之前偏鼓励性质的分类口号有所不同,本轮垃圾分类多采取地方立法的方式保障实施效力,拒不分类者可能面临一定数额的惩罚。


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正逐步建立建全,这有望引导居民适应新生活方式,促进循环经济行业进一步发展。2020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正案,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今年的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 5 部门发布公告,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将城镇垃圾处理费划归税务部门征管,未按时缴纳的税务部门会由涉税渠道进行追缴。


政府可以适度开展垃圾收费制度。本着“多产生垃圾者多付费”的原则,政策端引导居民养成积极分类、提高产品利用率的习惯。与直接将回收成本嵌入产品价格不同的是,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在居民消费后进行的末端约束。


虽然早在 2002 年我国就建立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但由于收费制度的基础不够牢固,制度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也有较大不足,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制度搁浅。近几年,随着我国国民素质的提升和相关垃圾收运设备的规模化,垃圾分类制度的可行性得到提升。同时,碳达峰、碳中和的约束也要求居民形成更绿色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2020 年垃圾收费制度以立法形式强化,2021 年以涉税渠道推动落实,体现了我国推进垃圾收费制度的决心。


如果垃圾分类处理收费制度可以成功在我国全面推广,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负担,优化投资结构,另一方面将把行业的发展模式从原先的政策驱动转变为真正的市场驱动,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5)城市矿产:EPR 和垃圾处理收费的有机结合


“城市矿产”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产生和蕴藏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其利用量相当于原生矿产资源。而要利用好这些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都需要付出努力。具体而言,前面所提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和生活垃圾分类(含收费制度)将成为重要的政策抓手。


前者主要是落实国务院将生产者的责任从产品生产延长到自主、联合或委托回收的相关要求,约束企业只顾生产不顾环境的通病,倒逼企业以回收或缴费的形式履行好应尽的社会责任。后者既要求消费者养成良好的习惯,同时也要求建立健全包含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在内的正规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垃圾的质 量。


3.提升循环效率:园区内循环与循环产业集群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各类工业园区在数量和规模上不断扩大。解蕾等《基于物质流和能量流分析的典型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出,截至 2019 年我国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2000 多家,80%以上工业企业进入园区,园区经济总量占全国 GDP 的 60%以上。考虑到其巨大的经济体量和产出总值,对工业园区进行循环经济改造就显得格外重要。


(1)内部循环,副产品也不浪费


园区循环主要是物料的循环。物料循环类似自然界的食物链,上游工艺或其它流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与副产品可以成为为下游工艺或流程的生产原料,形成网状链发展,这在化工园区中尤其常见。


以上海化学工业园区为例。在园区内,天原公司的烧碱和聚氯乙烯装置中电解产生的氯气,首先用于 MDI/TDI 生产,与此同时将副产物氯化氢回流至天原公司,与赛科公司生产的乙烯反应制备二氯乙烷。在这样一个一体化生产链中,“一份氯,打了两份工”。


(2)就地循环,统一管理


工业园区的企业相隔较近,相较于消费-丢弃-回收的流程,在园区内部循环里上游企业产生的废料、副产品无需经过长途的运输和流通便可快捷地到达下游制造厂商。同时,通过基础设施、能源供应的统一规划与集中调度,可以减少企业“各自为政”带来的浪费。


福建漳平工业园区在 2006 年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升格为省级工业园区。2004 年以来,园区不断拓展延伸,逐渐形成了钢铁产业园、登榜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富山产业园等四大产业园区,各产业园区位邻近。


漳平工业园区在 2019 年被评为福建省级循环经济园区。通过集中供热、加强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等措施,循环化改造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有序铺开,减少了园区内部的污染物排放量。


(3)循环产业集群化,推动资源回收


不同于产业园区循环更侧重于园区内部再利用的理念,产业集群化发展更强调生产-消费的联动,形成从前端回收到后端再利用的循环体系,综合调动 EPR和垃圾分类回收。以下以浙富控股子公司申联环保的“一体多翼”模式为例。


申联环保公司的产业集群循环化发展水平较高,形成了“一体多翼”的商业模式。其以前端从事危废收集、贮存及无害化处理的申能环保、泰兴申联、兰溪自立、安徽杭富、无锡瑞祺等多家公司为“翼”,以后端具备资源深加工能力的江西自立为“体”,形成横向发展与纵深延伸有机结合的发展战略,形成了独特的全产业链布局。


面对大量的城市矿产,申联环保这套“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理-资源深加工”的产业链可以完善地调动生产与消费两侧,助力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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