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河东分局大直沽派出所接到孔先生报警,称其在刷单时,被骗137300元人民币。接报警后,民警调查询问得知,孔先生在QQ群聊中看到可以刷单获利的消息,就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某App用于刷单操作。随后,孔先生按照指示给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充值,要提现时,对方称因其操作有误,需再次转账进行解冻,经多次高额转账后,孔先生惊觉被骗,此时,孔先生已累计转账了137300元人民币。
经讯问,孟某梅对自己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将自己名下的借记卡租借给他人,并从中获利18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孟某梅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河东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警方提示:网络刷单都是诈骗,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轻易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也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