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走在湖深圳南省司法厅办公楼内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张华曾经的村庄电话现为知名房地产项目。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张华家被强拆迁时临时搭建的过渡棚,至今已居住15年。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服务中心办公楼内。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张华在自己的办公室,他考取律师并专注于“民告官”案。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开福区青竹湖镇新源社区在张华家被强拆时,承诺为其划地安置。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胜诉僵局
上述被告单位在应诉答辩中强调,他们不是张华工商局户拆迁安置的主体。“涉案征收项目根深圳据征收深圳市时适用的安置政策,对被征收人实行留地安置,原告户的安置主体应为原告户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即新源社区居民委员会。”
法院据此释明张华,要求他将被告变工商局更为青竹湖街道新源社区。
令人惊讶的是,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在答辩状中还表示,“张华户已安置”。“原告自愿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并已由其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安置,原告在领取补偿款后再次就安置问题提起行政诉讼,实属无理要求。”
答辩状还补充提到,“新源社区就本案所涉项目的全部拆迁户安置事宜,进行了集体决议,属于村民自治的决定,”
而青竹湖街道的答辩,则并未说死,“如新源光明村业已安置,则本案安置已经到位;如新源村未安置到位,应由新源村进行统一安置。地址”
在后来的庭审当中,作为被告的新电话源社区的答辩也称“张华户已安置”。理由是,他们地址按照2010年那次“没有结果”的协调会中,政府方提出的分“安置房”的方式,对张华进行了安置。在茂林坡的安置小区为张华户保留了360平米的住房指标。
对于此前强拆张华家房屋时,社区出具《安置证明》给张华在鲇鱼山划地重建安置,社区的辩解是,“鲇鱼山安置房是早前的征收项目,是根据当时的征拆政策进行的安置”。
对于社区这种“一厢情愿”的做法,长沙中院予以否定。
法院认为,60号令时的拆迁政策,已经为张华这样的被征拆户留出了生产、生活用地,且当时国土部门和社区也对张华作出了划地安置承诺,所以,不管现在政策如何,对张华的安置方式都应当是“自拆联建”的安置。这意味着,社区应该给张华划一块“安置地”,而不是分几套“安置房”。
2021年4月8日,长沙中院再次判决张华胜诉,责令新源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张华户采取自拆联建方式予以安置。
然而,判决送达后,社区没有反应。张华说,他通过多方途径确认社区已经收到判决书,并尝试和社区书记联系,但几个月过去,他看不到社区主动履行的迹象。但他也不敢去申请执行,因光明为他担心在开福区法院会遭遇和上次一样的情况。他想到的方式是,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9月17日,澎湃新闻联系了新源社区书记周新区正伟,他表示,他有看到判决,但是履行判决需要请示上级相关领导,以及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9月18日,青竹湖街道分管城建的副主任余彬组织街道办、深圳市司法所相关人员和新新区源社区的相关干部接受了澎湃新闻采访。采访中,相关人员提到,他们履行判决的难度在于,有和张华一样60号令时期的拆迁户,是以购买茂林坡“安置房”指标的方式进行的安置,如果社区给张华划地安置,可能会影响到社区和谐。
对于当年社区给张华出具的在鲶鱼山划地重建的《安置证明》,社区副书记周树松说,“那是上一届居委会出的,我们这一届上来就是直接分安置房了”。
那么,对于长沙中院的判决,社区将如何履行?
“这个事这么多年了,是要解决,但可能需要各退一步。”青竹湖街道司法所的律师邱建雄说。
解决这个问题的愿望,张华比任何一个人都强烈。毕竟,自2006年至今,他的老母亲和家人,在阴暗潮闷的过渡棚内居住,已经15年个年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