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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超市如何办理营业执照(连锁超市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基金会(慈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办理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救助领域: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基金会注册条件:


(1)连锁超市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2)基金会理事为5至25人,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


(3)有固定的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营业执照5)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6)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基金会办理流程:


主要分为三步:


1.确认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如果需要找业务主管单位,那就先拿到业务主管连锁超市单位的批文慈善,这一步叫“前置审批”,如果慈善是直接登记的范围,那就省略这一步,不需要找业务主管单位;2.基金会名称预登记申请,也叫“核名”。这一步需要营业执照确定基金会的名字,准备基金会可行性报告,向民政局/民政厅申请,有部分地区是要求面谈的,还需要超市准备应对答案;3.核名通过后,要开立临时账户存入原始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然后准备好一大堆资料正式进行基金会设立登记的申请,通过初审超市-审批-终如何审,通过后就可以拿证了(部分地区流程如下,仅供参考);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办理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如何: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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