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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居民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是我们就业形势的主流了,目前我国参加灵活就业的人员已经超过二亿人。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国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自己承担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怎么算?

实际上,灵活就业人员计算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和企业退休人员计算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一样的,都是有国发2005年38号文件确定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待遇,是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满一年发给1%。



说简单点就是,如果我们始终按照60%的基数缴费缴费每满一年,发给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0%基数发放1%的社会社平工资,300%基数发放2%的社会平均工资。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是按照60%的基数缴费的,因此缴费15年只能领取1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其实很多人发现了,在相同缴费基数的情况下,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计算出来的基础养老金结果,是完全一样的。企业参保缴费相应的缴费比例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不一样,企业是按照个人8%、单位16%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而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是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是缴费比例不影响养老金,只要缴费基数相同养老金会是一样的。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是按照每月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每年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2016年开始由人社部统一公布,当年高达8.31%,近年来一直在6%~8%以上。如果说我们缴费时间一样,记入个人账户的钱数也会一样,记账利息也一样,最终形成的个人账户余额也是一样的。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由于使用的预期寿命和记账规则等因素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十四五期间要进行修订。目前还是60岁退休139个月、55岁170个月、50岁195个月。


这就是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不过,如果的基本养老金认为是我们退休后领取的全部待遇,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还有这两类待遇可以领取:


第一,补贴补助类待遇。补贴补助类待遇主要是源自于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各地统筹时,当地设立的一些发放给退休老人的待遇。比如说青岛市和南京市有开放城市补贴,杭州市有固定价格补贴,上海、宁波等地春节有过节费等等。北方的山东、河南、河北、山西、陕西等多个省市冬季还有东西取暖补贴。像深圳、浙江等地,还有一些调节金或者补充养老金之类的待遇。



第二遗属待遇。参保人去世以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继承人可以领取个人账户余额。遗属和继承人两个概念还是不一样的,两部分待遇的性质也不一样,比如说个人账户余额属于遗产,而遗属待遇是给遗属的。2021年9月1日开始,遗属待遇的标准全国实现了统一。有关待遇标准跟去世上年度该省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丧葬补助金是两个月的标准,一次性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时间发放到9~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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