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所得额不超新过100万元的税法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最新
2.在预缴)税细则款时即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新税法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新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减免额不超过1减免00万元部分最新的应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法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税法得额)(1-50%)。
4. 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细则税费优惠政策指新税法引汇编》
法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