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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知识产权侵权案例(2020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有多少个)


图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当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发布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并邀请多位专家进行点评。这十大案件包括某协会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擅自抓取微博后台数据不正当竞争案、分时段出租视频网站VIP账号不正当竞争案等。


预计2022年竞争垄断案件的收案数量超过500件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介绍,自2014年建院至2021年底,该法院受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共计1436件,审结1244件。其中,受理一审案件529件,审结470件,受理二审案件907件,审结774件。在全部审结案件中,判决结案652件,占比52%;调解结案43件,占比3%;裁定发回重审、准予撤诉、驳回诉讼请求、移送管辖等方式结案占比45%。


从案件特点上,近年来知产法院受理的竞争垄断类案件数量增长明显,涉及领域、行业逐年扩张,案件类型也日趋全面。其中2020年受理竞争垄断类案件184件,2021年达306件,增幅近66%,预计2022年竞争垄断案件的收案数量将超过500件。


上述案件不仅涉及制造业、服务业等传统行业,也涉及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而且越来越多案件与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有关。类似头部平台企业的反垄断案件、互联网领域新型商业模式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等不断出现。


当天新闻发布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宋鱼水介绍了该院“竞争垄断委员会”及专业审判团队设立的相关情况,称将从五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依法妥善审理竞争垄断类民事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北京知产法院透露,将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竞争垄断类案件审理,积极回应新产业、新模式司法需求。


二是积极有效审理竞争垄断类行政案件,发挥司法审查职能,构建司法行政协同的大保护工作格局。据南都记者了解,北京知产法院在审理北京区域内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一、二审民事案件的同时,还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不服国家反垄断局行政处罚的垄断行政案件。法院表示将依法受理竞争垄断类行政诉讼,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作用,保障市场主体诉讼权利。


三是努力加强竞争垄断类审判人才培养,实现特色人才储备,淬炼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北京知产法院称,将竞争垄断委员会打造成竞争垄断类审判人才的培养平台。


四是广泛深入开展竞争垄断类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通过发布白皮书和年度典型案例,提炼司法规则和形成裁判标准。


五是研究探索涉外竞争垄断类案件审判机制,提升国际影响力,打造国际诉讼优选地。研究探索涉外竞争垄断类案件管辖制度,积极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确保涉外案件的裁判符合相关国际公约和国侵权案际惯例,并推动完善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


宋鱼水表示,未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市场竞争持续活跃,北案例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竞争垄断案件数量仍将保持高增长态势,相关案件的审判及相关主体权益保护也将面临更多新任务、新挑战。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案件审理。


十大典型案件3起为垄断案,7起涉不正当竞争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知产法院还公布了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南都记者梳理发现,3起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7起不正当竞争案中,涉数据爬取、出租视频网站账号和侵害客户名单商业秘密案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法官司品华表示,这些案例的选取主要遵循“公平回应行业关切”“多少规侵权范新型竞争行为”“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等三大原则。


此次发布的案例一是,某协会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原告是一家VOD点播设备生产企业,因认为被告某协会在KTV音像作品著作权使用许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拒绝签订《许可协议》的行为以及《许可协议》的部分条款内容,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为,因此起诉被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中国大陆地区类电影作品及音像制品在KTV经营中的许可使用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因原告在履行双方《许可协议》中存在违约行为,考虑到原告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该协会拒绝与之签约具有正当理由。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法官司品华表示,在本案中,法院详细论证了被告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事件及是否构成这一地位。通过这一系列案件审判,既明确了行业内相关主体行为的界限,也给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引。


据南都记者了解,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往往涉及多种市场主体,既有国企与外企之间的竞争,也有头部企业与小企业的摩擦。如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某石油公司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入选。本案的被告某石油公司、某国际侵权公司享有辽河油田冷家堡区块的相关权益。原告某油井服务公司在辽河油田冷家堡区块建设了两台锅炉,为被告二提供注气服务,双方自2001年至2013年逐案例年签订了多份协议。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再续签。


原告认为,二被告在辽河油田冷家堡区块油田开采所需的注汽服务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二被告通过实施差别待遇和拒绝交易,排除、限制了原告在正常竞争秩序中可以合法获取的利益,这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二被告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被告不再与原告续事件签符合合同自由原则,且涉案油田产量和销量持续下降,被告二拒绝与原告交易具有正当理由。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继峰点评案件时称,“把握了反垄断法的本质”。他指出,案件的结论准确把握了合同自由的不可随意剥夺,合同自治中的风险和矛盾只能由合同法来解决,不能随意转致适用反垄断法。


“从反垄断法的角度看,为法律所保护的是竞争,不是单个竞争者或交易人的利益。构成违法的前提是对市场竞争的实质性损害或危害消费者利益,而不仅仅是针对交易人的损害。”刘继峰说。


简而言之,该案明晰了合同法和反垄断法的界限,重申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秩序,而非特定竞争者,为界定垄断行为和合同行为提供了指引。


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竞争与垄断案件增多


近年来,随着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由此引发的新型纠纷案件也不断出现。其中涉及数据的使用和保护,通信技术的垄断行为,以创新技术手段为载体的新商业模式等。


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北京知产法院表示秉持规范与促进并重的司法政策,既重视对市场竞争秩序、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又注重为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留出发展的空间,提炼形成新型竞有争市场规则。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例中,有一起涉及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法院通过对数据类型的分析,明确了哪些数据是可以通过网络爬虫等自动化程序合法获取,哪些数据未经许可不2020得采用技术手段不当获取和利用,为数字经济环境下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合理使用提出了指引。


在该案中,被上诉人是新浪微博的运营方,上诉人某软件公司主要通过爬取微博平台数有据为用户提供服务,具体包括获取、存储、展示和分析微博平台数侵权案据,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法院审理认为,该软件公司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微博平台非公开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赔偿新浪微博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28万元。


清华大学教授张晨颖在点评中提到,数据抓取行为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键在于抓取数据的性质和方法是否正当。


“对于平台的公开数据,基于互联互通的精神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多少他经营者搜集、利用此类数据。但是对于已经设置访问权限的非公开数据,经营者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抓取和存储的行为本质上利用了技术手段破坏或者绕开平台所设置的访问权限,此种行为不具有个正当性。”张晨颖说。


南都记者注意到,十大案例中还有一起不正当竞争案涉及两家知名互联网企业。在该案中,上诉人开发的360浏览器提供“边录边播”“一键分享”功能,被指诱导用户通过360浏览器访问爱奇艺网站,完成作品录制并对外传播,这种行为涉嫌破坏爱奇艺网站正常合法的网络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的行为导致爱奇艺的经营资源受损,进而造成用户流量的流失,因此判决赔偿被上诉人经济损失30万元。


刘继峰表示,本案的判决重申了“技术中立原则不仅仅立足于技术本身”,如果技术服务于帮助他人从事违法行为,其中立性将被打破。此外技术本身是产品,在运用中也就是竞争工具,若技术运用的后果直接弱化他人的竞争优势,这种技术工具本身及其运用均违背诚信原则。


南都记者注意到,另一起“分时段出租视频网站VIP账号不正当竞争案”也与爱奇艺有关。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运营的涉案App可让用户不需2020要购买会员即可享受爱奇艺VIP服务,这种行为干扰知识产权爱奇艺网站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方式,还会阻碍网络视频市场的正常有知识产权序发展,并最终造成消费者福祉减损,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法院判决上诉人停止侵权,并赔偿爱奇艺300万元。


南都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此次发布的十个竞争垄断个典型案例,是竞争垄断委员会成立后首次对外发布典型案例,之后这将成为常态化工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件,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有序竞争、充分竞争,以维护公平和自由的竞争环境。


北京知产法院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协会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案例二:某通信公司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案例三:某石油公司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案例四:“直播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五:分时段出租视频网站VIP账号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六:“边录边播”“一键分享”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七:“省钱招”插件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八:擅自抓取微博后台数据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九:“西四包子铺”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十:高尔夫经营者侵害客户名单商业秘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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