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1市公布书记、市长手机号码!
辛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法律法规, 参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结合辛集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辛集市环保局信访机构和财务人事科负责具体落实举报奖励工作。
第四条 有奖举报的环境违法线索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环境违法行为属实,举报对象明确、详细地址准确;
2.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属首次举报,并事先未被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掌握或查处;
3. 新闻媒体未曝光的环境违法行为法人;
4. 举报事项经辛集市环保局查证属实;
5.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第五条 辛集市环保局根据下列情形,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数额:
(一) 举报线索经辛集市环保局调查属实, 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或责令整改,符合以下情形的,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奖励:
1. 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污染环境的;
2. 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电话污染的;
3. 砂石料场、渣场或易产生扬尘的堆场扬尘污染的;
4. 企业错峰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5. 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 在线设备及数据异常的;
(二) 举报线索经辛集市环保局调查属实,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或责令整改,符合以下情形的,给予举报人5000-10000元奖励:
1.产生和使用放射、辐射和化学有毒物质的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排放的;
2.企业擅自停用、拆除、闲置或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污染物的;
3.企业批建不符的;
4.在饮用企业法水水源保护河北区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5.“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的;
6.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的;
7.未完成整治任务擅自恢复生产的。
(三)举报线索经辛集市环保局调查属实,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或责令整改,符合以下情形的,给予举报人10000-50000元奖励 :
1. 无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2.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缺失,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3. 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灌注等方式偷排工业污水废液的;
4. 建设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项目的;
5. 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6. 案件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立案的;
7. 其他涉及恶意排污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人如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在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后,应当给予奖励。生产
同一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 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第七条 举报环境污染案件被查处后,再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可以继续举报,再次获得奖励。
第八条 辛集市环保局采取电话、邮箱、信函等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奖励;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到辛集市环保局领取奖励。委托他人法人代领的,受托人需同时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且无委托人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并可提供银行账号,由辛集市环保局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
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放弃奖励。
第九条辛集市环保局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第十条 本办法由辛集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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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50县公安局长联系方式集中公布!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挖掘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等重大线索,廊坊市公安局决定集中公布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长联系方式,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
一、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
4、在征地、租地、生产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等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医院学校等场所欺河北省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
7、 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房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企业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河北、举报方式:
在举报受理方式上,除110和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外,开通两种举报方式:
1、设立单独的局长受理举报电话。(为确保举报信息准确,此电话只接收短信);
2、在互联网设立局长邮箱,鼓励群众从互联网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长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如下:
三河市公安局:
电话:18531655287
邮箱:80370611@qq.com
香河县公安局:
电话:13831697606
邮箱:m1企业法3831697606@163.com
大厂县公安局:
电话:18833609795
邮箱:dcshgajz@163.com
开发区公安分局:
电话:17803361001
邮箱:kfqfjd@163.com电话
东方大学城公安分局:
电话:15383962586
邮箱:Dfdxcfj@163.com
广阳公安分局:
电话:19931602668
邮箱:gygajzsh@126.com
安次公安分局:
电话:15931655110
邮箱:anciga@123.com
固安县公安局:
电话:17803363111
邮箱:gaxgaj@163.com
永清县公安局:
电话:18003266677
邮箱:caidajun2018@126.co河北省m
霸州市公安局:
电话:18632659532
邮箱:bazhousaohei@163.com
文安县公安局:
电话:15512639110
邮箱:15512639110@163.com
大城县企业公安局:
电话:17803366111
邮箱:dcgashce@163.com
为进一步深入核查案情,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论,建议群众使用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确属涉黑涉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
廊坊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3日
此前,邯郸、唐山2市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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