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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乡财税体制改革(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

编者按


新一轮财税改革启动以来,全省财政系统砥砺前行、勇开新局,推进一系列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打响了财税改革的“湖南品牌”。


“十四五”时期,改革到了新的关口。中流击水,奋楫者先;险峰在前,唯勇者胜。要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在新时代谱写新篇章,必须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野、更大的力度,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谋划和推进新时代财税改革。


第一篇:《风劲帆满海天阔 勇立潮头再出发——湖南省财税改革走在全国第一方阵》,我省财税改革经验做法入选湖南省委组织部“三百工程”攻坚克难典型案例。


第二篇:《风险省县共担 银企互助共赢——中方县率先探索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中方县相关经验做法入选湖南省委改革办“湖南基层改革探索100例”经济体制改革典型案例。


第三篇:《1 1>2 激活涉农资金“一池春水”——双峰县整合涉农资金改革探索》,双峰县相关经验做法入选湖南省委改革财税办“湖南基层改革探索100例”农业农村领域改革典型案例。


风劲帆满海天阔


勇立潮头再出发


——湖南省财税改革走在全国第一方阵


近年来,全省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构建“1 X”制度框架的总体设想,在预算管理、财政体制、风险防控、资金管理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打响了财税改革的“湖南品牌”。


推动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


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


省级专项由过去的上千项压减到目前的47项,“大专项 任务清单”管理不断深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深入推乡镇进,我省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连续五年“优秀”。


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在全国率先建立预算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将各类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纳入“互联网 监督”,惠农补贴发放由“一卡一折”升级为“两卡两折”。在财政部和第三方考评中,我省财政透明度连年位居全国前茅。


加强全口径预算统筹


实行“四本预算”统编、统批、统管,清理取消教育、科技等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机制,取消专项收入专款专用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全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探索对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由专项资金拓展到政府债务项目、PPP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等领域。建立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在2020年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湖南省作为唯一地方代表作典型经验交流。


下大力气压减一般性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落实中央规定基础上,将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全额收回统筹使用。我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工作多次得到国务院领导肯定,在2019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湖南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


建立权责对等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机制


有序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


2017年湖南省乡,我省在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水利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文件。目前分领域改革方案达到10项,省级支出比例由60%左右提高到近70%,省市县三级权责利关系更加明晰。


不断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持续压专项、扩一般,2020年全省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到83.8%,较2013年提高了25.6个百分点。坚持财力下沉,调整优化“6 2管理条例”财力性转移支付体系,全面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为市县落实“六稳”“六保”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实行省以下法检“两院”财物省级统管


省以下法检“两院”278家单位纳入省级预算管理,开创了“统分结合”的湖南模式,构建了“1 X”政策体系,实行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实现了省以下法检“两院”的规范运行和高效运转。


着力补齐市县财政管理“短板”


实施“规范县级财政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划出“六条红线”,建立“四项机制”,推动市县财政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在全国率先实施“清理财政暂付款三年行动计划”,全省暂付款余额较清理前下降近40%。在财政部对地方财政管理考核中,我省在全国的排名从2016年第24位逐年提升至2019年第2位,2020年继续名列前茅,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真抓实干表彰激励。


在地方权限内创新推动税制改革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得到中央充分肯定


“十三五”时期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600亿元,中央深改办对我省减税乡镇降费工作进行专题推介,中央督察组来湘督察调研时给予高度肯定。


在全国首开资源税阶梯税率先河


创造性提出砂石资源税从量计征阶梯税率改革方案并获批实施,促进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在长沙率先实施房地产价格调控一揽子税收政策


深入贯彻中央“房住不炒”方针,实施收紧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取消购房契税补贴、严格落实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等政策,助力长沙打造“房价洼地、幸福高地”。


建立务实管用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制度湖南省建设


全面摸清政府债务底数,出台覆盖政管理条例府债务“借用管还”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并限额控制。


严格控增量、化存量


创新PP财税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建立责任倒查和终身问责机制,建立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积极开前门


全面实施地方债自发自还,全面完成政府债务置换,出台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负面清单,推动债券资金快发快用。


有序推进其他重点改革


实施“收入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建立收入质量与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全省非税收入占比由2016年底的42.5%大幅下降至2020年底的31.6%,收入质量提高10.9个百分点,在全国排位前移12位。


全面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


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纲领性文件,稳步有序推进省本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监管,摸清全省国有金融资本家底,推动财信金控和省融资担保集团做强做优做大。


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2019年首次向全省人民亮出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基本完成除省属高校和地勘单位所属企业外的240家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在全国率先出台两型(绿色)产品首购政策,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建设“全省一张网”电子卖场。


此外,政府会计、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评审、财政监督、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等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无止境,发展无穷期。“十四五”时期,我省财税改革正立足新起点、迈上新征程:

围绕一个中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体制改革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财政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湖南省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全力支持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开好局、起好步。


瞄准四大目标


重大战略财力保障水平显著提升,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增强,现代财税体制加快建立,财政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突出四项重点


深化预算管体制改革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


稳步推进地方税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大力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健全地方税收体系,稳步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政策。


健全财政风险防范机制,严防基层“三保”风险,防范化解政财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推进财政管理创新,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化财政“放管湖南省服”改革,提高财政监督水平,夯实国库管理基础,强化会计基础作用等。


供稿:省财政厅办公室(政研室)


一审:李杨超、尹志伟二审:宋高胜


三审: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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