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官网示暂行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年度报告的商网上事主体:
二、年度报告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外国企业公示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公示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工商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报送年度报告。
山西个体工商户可以通核名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报送年度报告或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年度报告。
四、大型企业年报应当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全国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五、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信息工商。
六、继信息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多报合一”模式。
七、市场主体应当对年报公示信息山西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相关更正应当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不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商核名事主体,将受到行全国政处罚,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查询系统违法失信企官网业名单”网上,并导致在申请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查询系统让、授予荣誉等方面被限制或者禁入。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信息年1月6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