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旅客出行体验
铁路部门持续优化服务举措
12月10日起
电子客票报销凭证领取时间
将由现在的30日延长至180日
电子客票报销领取凭证
旅客购买电子客票后如需报销凭证,应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 180 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换取报销凭证。
退票费报销领取凭证
温馨提示
目前厦门站、厦门北站已实行电子客票,身份证就是车票,铁路部门不再提供纸质车票作为乘车凭证。对于因私出行的旅客来说,没有必要再去窗口排队打印报销凭证,即便是打印了报销凭证,也不能作为车票来使用。只有因公出行,需要报销的旅客才有必要至窗口、自动售票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