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第一批)的公告》,表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将通过网上办理、邮寄配送、上门办理等多种方式,为办事人提供“零上门”或“一次上门”服务。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第一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按照“八个一律”要求,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了《推行“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第一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告。
一、“一次不用跑”事项,是指个人或单位在办理《清单》范围内的相关业务时,只要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且资料完整,可全程通过网上办理,无需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二、“最多跑一次”事项,是指个人或单位在办理《清单》范围内的相关业务时,只要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且资料完整,仅需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现场提交或查验相关资料,最多跑一次即可办理完结。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将通过网上办理、邮寄配送、上门办理等多种方式,为办事人提供“零上门”或“一次上门”服务。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及时编制、发布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报送资料、办理流程等办事指南,通过整合窗口、优化流程、配套服务,为办事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五、依法依规清理和减少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证明材料安徽省对应的一律取消,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中已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证明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
六、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政策变化修改《清单》内容,并适时公布第二批《清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增列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七、凡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不按照规定落实《清单》的,可以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电话:0551-12333,62998233)。
八、本公告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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