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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04定额463号文(贵州2004定额计算规则463号文)






加快推进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


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研究


贵州省水投集团课题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积极抢抓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机遇,不断深化水利投融资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走出了一条“小省办大水利”的新路。“十四五”时期,立足我省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需求,加快全省供排水市场的资源整合、资产盘活和产业融合,推进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贵州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现状


(一)全省以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发展成效明显


贵州省委、省政府2011年制定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民生水利发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在省级层面,水利、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涉水事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多次就原水、供水、污水处理等涉水事项进行沟通交流,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在市(州)及以下层面,9个市(州)及88个县级行政区全部组建了水务局,将原来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理的原水、供水、污水处理等涉水事务划转至水务局统筹管理,全省大部分县(市、区)深入开展以流域为单元的新型基层水务站改革,近1800个乡镇基本上建有基层水务站,省市县乡四级水务管理机构得到建立健全,全省城乡供排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机制已经形成。


(二)我省以水源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的水利投融建管新体系初步形成


我省在水利投融资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工作起步相对较早,进入“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把深化骨干水源工程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全省共成立有水利投融资企业近100家,省市县三级水投公司以水利项目为基础、以股权为纽带,在水利投融资、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地探索实践,累计为全省水利建设融资到位1000亿元以上,以财政为引导、金融信贷和社会投入共同发力的水利投资架构已经形成,为我省“小省办大水利”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在全国形成了示范引领效应。


(三)我省以水源工程建设为支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十二五”以来,我省积极抢抓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和发展机遇,相继实施了“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小康水行动计划、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水网会战、城乡供水巩固提升”等工作,全省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近3200亿元,2015年起连续6年年度投入超过300亿元,居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蓄水水库2790座,“十二五”以来,我省相继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共计508个,总投资1644.60亿元,总库容53.62亿立方米,设计总供水能力56.01亿立方米。累计通过蓄水验收项目268个,其中累计完成竣工验收82个,开工数量居全国之首,大多数城市实现了新增水源,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四)我省以市场化合作为重点的省市县三级水务市场融合步伐明显加快


1.省级层面。我省于2011年成立了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水投集团”),致力于全省骨干水源工程投融建运和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涉水产业多元化发展工作。2020年末资产达1200亿元,超过“十三五”规划目标值20%,纳税年均过亿元,企业融资资信外部评级AAA级,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达1131亿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融资555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建设骨干水源工程463座。省水投集团2012年成立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贵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并购、控股、参股、PPP等合作方式推进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发展。2015年成立贵州水投水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省水投集团参与投资建设的骨干水源工程进行专业化运行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目前,省水投集团已与全省56个县(市、区)开展供排水产业合作,运营管理水厂343座,日供水设计规模182万立方米,约占全省供水总规模的27%,供水覆盖900多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4;拥有污水处理厂154座,日污水处理能力28万立方米,经营新建下闸蓄水骨干水源工程近100座;先后在平坝、息烽、锦屏等地打造了水务产业改革发展新模式,有力促进了全省重点水利和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加速建设,为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积累了可复制推广经验。


2.市(州)级层面。9个市(州)全部组建了水利(水务)投资公司,大部分公司整合了市(州)所在地的供水、污水资源资产。


3.县级层面。大部分县级自来水公司开始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县级水利(水务)投资公司,多地还成立乡镇供水企业推行供水公司化管理,思南创新“建管养用”机制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大方县推进稳定水源 管网延伸覆盖的统一建设管理新模式,贵定县推行供水以量计价,威宁县推行涉水全程管理等经验。除此之外,部分外省涉水企业也开始抢滩贵州涉水市场,全省以省市县三级水利(水务)投资公司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整合涉水产业资源、资产的水务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二、贵州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的主要问题


(一)水库原水市场化程度较低,供给侧改革滞后


1.水库建后运营管理市场化体制尚未形成。“十二五”以前建成的水库运行单位为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承担,基本上没有市场化;“十二五”以后建设的水库虽然在运行管理上引入了市场机制,但支撑市场化运营管理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专业化、标准化、公司化管理滞后。原水开发利用差,原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取机制不健全,水的商品属性未能得到有效体现,水利工程债务规模及还本付息压力较大,水库建后运营管理经费缺口大且来源不明,很难保障水库的安全度汛和日常运行。


2.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计划性过强。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工作偏重计划性,在设计规划阶段未有效植入水库综合体理念,上下游、左右岸等业态未能统筹谋划,以水库建设配套发电、康养、文旅、养殖、田园综合体综合开发不足,水库周边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利用,水库建成后的综合效益也没能得到有效发挥。


3.水库项目建设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度不高。水利工程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历来都是以政府投资为主,项目审批以政府为主导,加上水库项目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度不高。


(二)原水和供排水业务产业衔接不够


1.供需存在脱节。由于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滞后,项目在初步设计和编制阶段,一般是以一个地方的人口、经济规划以及水资源总体配置方案为支撑,供水对象、产业对接深度不够,供需存在脱节现象,多数项目建成后达产率不高。


2.产业衔接不够。涉水产业真正的一体化应该是原水、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水环境治理的产业一体化。我省目前的原水、供水、排水、中水为分头策划,分块分条推进,形成各自的小水网、局域网,产业之间尚未形成统一衔接,厂网分离、城乡分离、供排分离的情况大量存在,不利于真正的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实施,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的大水网统筹推进效率受到影响,也无法达到增强水务“造血功能反哺民生水利”的目标要求。


3.地方配套不足。“十二五”以来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除中央和省级资金外,市县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且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平衡,个别地方到位情况为“零”,导致部分水库建成蓄水后没有资金开展输水管网配套建设。


4.输配管网建设不到位。我省“十一五”前建设的水库大多相对独立且分散,配套建设的渠道相当部分被毁,几乎没有建设配套管网,导致原水资源大量闲置,供水水网未建,原水未切实供向用水户;“十二五”以来建设的水库也只有部分工程配套建设了相对独立的输送水管网,只是“点状式供水”;全省尚未形成远近结合、大小结合、蓄引结合、城乡结合、生产生活生态结合的库网联通体系,水库原水水网和供水水网存在断链情况。


(三)“多龙管水”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


目前,我省市(州)及以下层面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管理体制基本理顺,但省级层面涉水业务分属水利、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管理的状况难以改变,涉水事务管理仍然存在系统性和协调性不足的情况,部门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着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的现象。进一步理顺涉水事务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是全省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的实际需要,但这项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适应、调整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


(四)涉水信息化管理手段支撑不足


全省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起步晚,对信息化建设认知度不高,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标准和内容缺失,信息化设施设备不齐、管理和建设不到位,信息化技术人员缺乏,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总结等工作落后,未能有效形成集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管等智能决策调度于一体的水利信息化“云服务”体系,水务信息反作用于水利民生的贡献率低,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部分省市水务产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借鉴


(一)主要做法


1.全面整合省级水利资源做大涉水产业反哺民生水利。重庆市针对水务企业小而散、各自为政的现状,于2003年11月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水投集团“重庆水投”,整合全市33个县(区)水利投资事项和供水资产、土地资源,将水利项目建设投入由政府举债为主向以企业向社会融资为主转变,由国家直接投入为主的“一条腿”走路变为市级以上国家投入和市场运作多渠道筹资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改变了重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资格局,既突出了水产业的经营性,又兼顾了水务的公益性,达到了做大涉水产业又反过来兜底水利民生需求的目的。


2.省级层面出台统筹城乡一体的指导意见推进水务产业健康发展。江西省:印发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建立省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谁来管、谁来做、谁来运营”等关键问题,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2020年底,江西省各县(市、区)完成了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构建,规划到2025年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成。云南省:印发全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明确省财政筹措资本金注入省水投公司,支持其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在全省水网建设中切实发挥好投、融、建、管、运作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水务公司足额落实项目资本金,积极与省水投公司开展股权合作,多渠道筹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河南省:出台关于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依法合规、发挥市场作用、突出改革重点、推动融资创新”要求,按照“两手发力”的思路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通过划入优质资产、注入资本金、强化市场化运营等途径,支持各级水投公司特别是省水投公司做大做强,提升市场化投融资能力。以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作为质押担保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水利资产,设立水利产业投资基金,运用企业发债等方式融资支持新的水利项目建设。


(二)经验借鉴


通过对重庆、江西、云南、河南等省市水务产业改革发展的做法进行分析,有以下三点经验值得借鉴:一是有必要进一步理顺全省供排水行业的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有必要进一步推动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以推动原水市场化为起点,不断延伸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城乡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以及生态渔业、水利旅游、天然饮用水等涉水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水务产业。三是有必要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的投、融、建、运一体化,进一步统筹好全省水库资产、原水资源和供排水资源,集中资金优势、整合资源效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进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水资源安全保障。


四、贵州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实施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升供水安全保障,关系民生,是脱贫攻坚的基本要素,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是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结合供水行业公益性的特征,在实施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改革、企业化运作”的原则,全面加快我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步伐。


(一)以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动力,推进我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


1.在前期工作中积极推动市场化筛选项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发挥好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坚持“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在项目规划初期引入市场化理念,做好项目投融资建议和可行性研究分析、经济评价,实施水库综合效益开发,赋予水利工程供水覆盖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结合水库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林地等打造供水、灌溉、养殖、发电、航运、文旅、康养、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制氢基地等综合体业务。制定水库产业多元化开发扶持政策,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合作理念,采用优质新水源替换受污染水源,实现优水优用,同时,对置换出来的水库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和综合利用,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有效通道,改善水环境、优化水生态,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化,以多元化产业收益反哺民生水利投资运营资金需求。纵深改革经营性工程原水建设投融资体制和现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水利工程投、融、建、管、运的有机融合,构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供排水产业一体化。


2.进一步推动项目行政审批制和备案制更加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建设的项目,坚持审批制;国有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和社会化建设的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核准制或者备案制。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投资主体对项目立项的评价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要求,多方案论证,审慎投融资,按照综合效益对项目进行经济测算和评价,算好项目投融资的政治账、经济账和社会账,通过多种形式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和龙头企业参与,多渠道谋划水库资产开发利用,提高水利工程自身造血功能。特别是对确有需求、社会资本有明确投资意向,能够充分发挥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可以作为试点进行推广。


3.推动水利相关编制规程修订以满足水利综合发展需求。结合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水利旅游、水利投资、水利信息化各方面发展机遇,积极推动水利工程的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各阶段编制规程的修订,综合考虑全省“四化”发展的用水需要,工程任务中除考虑供水、灌溉、防洪等公益性任务外,补充完善涉水产业多元化开发任务;在充分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的基础上,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推动“水库 生态渔业、文旅、康养、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等多种业态开发。


(二)以健全合理反映成本和收益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关键,推行我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


水价是水利工程长久发展的“金钥匙”,也是推行全面节水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健全合理反映成本(含企业供水运营成本和企业投融资成本)和收益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加快我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步伐。


1.建立合理反映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的水价机制。加快出台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实行水源工程有偿供水,将项目投融资成本列入供水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动态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破解水利工程回报周期长、经营收益相对较低难题。骨干水源工程向农业供水的,农业用水价格总体水平原则上只补偿供水成本,不含税金和利润。向城镇等非农业供水的,用水价格的合理利润按供水净资产和净资产利润率核定,净资产利润率在现行人民币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适当上浮。不同行业非农业用水价应结合行业特点实行差异化利润率。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运行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统一的水利工程市场化运营、水利工程运营的地方财政预算补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省级)资金保障等机制。


2.建立全成本水价过渡期的水价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坚持“一水一价”的原则,综合考虑骨干水源工程供水需要逐步到位的实际特点以及水务企业生产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和物价指数,建立过渡期合理的原水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调整机制,实施“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按补偿直接工资、管理费用和50%的折旧及摊销费核定,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其他成本、合理收益和水费核定。基本水费按照工程供水容量(分配水量)收取,计量水价按照计量点的实际供水量收取。在成本水价过渡期内,水费的有限收入原则上优先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确保水库运行安全。逐步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机制,对承担防洪、排涝、生态用水、节水功能等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全额由财政预算支付。对承担一定公益性任务、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工程,在定价难以满足成本回收和合理收益时,政府可适当补贴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目前,基于我省水费收取的终点在终端,还要建立将工程原水分类使用价格纳入供排水末端的收费联动机制。


3.建立合理反映供水和污水处理成本的投资回报机制。充分兼顾供排水产业投资主体的多元性,建立合理反映供水和污水处理成本的投资回报机制。充分考虑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及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多维性,建立区别化、差异化、阶梯式的供水和污水处理价格体系。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适度拉大分档差价;对非居民用水采取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以及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方法,建立城镇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尽快实现所有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把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逐步提高到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且合理盈利的水平。积极引进开发污水处理等先进技术与装备,合理规划中水管网建设,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安装使用,建立中水回用价格定价和调价机制,采用价格手段、补贴手段、行政手段等有序引导生产经营行业使用中水,培育中水回用市场,提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回用资源效益,逐步减少城市公共设施饮用水用量。加大农业供水设施改造力度,创造条件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对农村供水工程因投资过大、运营养护成本过高的,政府通过预算方式给予补贴补助,加快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行农村供水工程不计提折旧制度。


4.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建立完善水权市场化交易平台和相关制度,培育和发展用水权交易市场,引导推进流域间、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创新完善用水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在特别缺水的地区(如毕节市威宁县)打造节水示范点。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完善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严格用水强度控制,完善水资源监督考核,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三)以深化水利工程投建运管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我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


1.坚定推动建管运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在省级层面加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将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水利工程建管运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完善和强化支持供排水产业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造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省水投集团作为省属大型国有水务企业和全省水源工程投融资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市场、多元化经营的主体,通过全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全面参与全省供排水市场。


2.坚定推进贵州大水网建设。依托“一核四区”大水网建设,以水库原水为主体和用水需求为导向,加快补齐原水水网、供水水网、排水水网的连接通道;再通过新建、巩固和提升一批供水厂、污水处理厂,新建、修缮一批供排水老旧管网,推进城市供水向乡村延伸,实现全省水资源调配一盘棋,并通过市场化手段建立原水、制水、供水和排水为一体的涉水产业链,构建起互联互通、互调互济、灵活有余的水网体系,增强水资源供给的韧性,打通输配水网络“最后一公里”。


3.以流域为单元逐步实现涉水流域综合调度和管理。以贵州大水网建设为抓手,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引领、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和城乡统筹的发展要求,打破传统的行政区划,引入流域化管理理念。对已建水利工程充分挖潜改造,通过完善流域的需水分析,完善输配水设施,有条件和需求的地方加强江河湖库连通,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工程作用;以流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流域内的涉水产业,将工程原水与水厂、管网、用水户、污水收集处理和中水回用等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厂网连通;按照流域统筹调度的原则,实现高水高用、低水低用,实现污水能收尽收,实现以城补乡、以城带乡,实现供排水工程规模化、集约化、区域化和网络化,打造系统完备的水务产业一体化有机综合体。


4.加大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划定落实河湖空间保护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实施河湖空间带修复,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在确定地下水取用水量水位控制指标的基础上,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实施超采区地下水回补,逐步实现采补平衡。以流域为单元,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统筹配置沟道治理、置换污染水库、生物过滤带、水源涵养、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


(四)以提高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信息化服务能力为支撑,推进我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


遵循水利部“智慧水利”建设总体思路和贵州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总体框架,以保障流域供水、排水和水生态的安全为目标,以智能调度和智慧管理为核心,以流域为单元,着力构建“互联网 水务大数据”的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新模式。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升级,推动建立水工程联合调度机制,深化业务模式创新,再造“原水—供水—排水”业务流程,构建智能决策调度于一体的智慧水利体系。完善现有系统和增建新系统,整合现有的信息化数据、集成各业务系统,打破信息壁垒,为科学决策提供实时监控、应急调度和运营分析等手段,为我省供排水产业一体化高效运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实现供排水产业空间全域化、时间序列化、过程自动化、应用智能化、管理一体化、决策科学化发展目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中确立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十四五”时期是加快解决我省区域性水资源短缺和工程性缺水问题、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贵州省水利事业要逐步由大规模、单一的水利工程建设过渡到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由水利工程投资逐步过渡到水利工程的资产运营;通过建水网、补短板、激活力、强管理等有效措施,推动水利向更加安全、更可持续、更高质量、更有效益转变,为我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打牢坚实的水利基础,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本文获2021年度中共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二等奖)






课题组组长


李明卫 省水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总经理




课题组成员:


张 然 省水投集团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


杜 峰 省水投集团总工程师、


投资发展部主任


刘金营 省水投集团直属党委副书记、


党委办公室主任


崔金波 省水投集团副总会计师、


财务管理部主任


曾永军 省水投集团工程管理部主任


安立军 省水投集团经营管理部主任


王文成 省水投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健民 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龙战强 省水投水库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刚 贵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何金城 省水投水务集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 扬 省水投集团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正媛 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质量部主任


黄声绪 省水投水库管理有限公司


区域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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