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就是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
旅行社作为生活服务业企业,属于今年5月1日被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四大行业之一。
生活服务业是和老百姓关系最紧密的行业。“营改增”前,生活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营改增”之后,餐饮业、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等在内的生活性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3%的征收率,而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采用6%的税率。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从5%的营业税到3%的简易征收率,这部分肯定是减税的。
因此,庄女士在经过简单估算后预测,“营改增”后,预计他们旅行社每月可以减税几百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营改增”后,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从新疆国税局到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各级国税部门这样的明确态度得到不少像庄女士这样纳税人的一致点赞。
“营改增”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新增4个试点行业税率确定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行业,预计涉及乌市3万余户纳税人。
从行业分布看,金融业371户,房地产业1046户,建筑业1454户,生活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2.8万户。
“营改增”后,销售额在500万以上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从5%增加到6%,尽管比之前税率高出1%,但是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对于进项税比较多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来说,整体是比较有利的。
对适用6%税率的一般纳税人而言,是否减税则要看抵扣情况。
新疆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金娥说,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也属于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从5%的营业税税率变为6%的增值税税率。“根据国税局税务干部介绍,我们这样的企业可以把用于办公场所及办公用车的费用抵扣进去,因此,预计税负还是会出现下降”。
对于税率由5%营业税提升到6%增值税的纳税人,由于可以就货物服务采购支出抵扣进项税,因此整体税负应该有所降低。
实现整体税负降低的主要挑战将会是如何从供应商处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对于常以现金交易、并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食材的餐饮业更是如此。
新疆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培平说,新疆国税系统将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把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彻底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尤其是对接好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进介绍说,这次“营改增”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进行的,对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五大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营改增”涉及的4个行业,业态相对复杂,市场比较敏感,企业千差万别,就业人数众多,尤其是将首次涉及大量自然人缴纳增值税,改革前需要税、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加之从国务院部署到市县两级全面推开,时间之短、任务之重、压力之大前所未有。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将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这将为“营改增”纳税人带来减税红利。
徐进表示,这将对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助推乌市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抓改革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期试点纳税人97%税负下降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 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从新疆前期试点情况看,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自治区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部署,2013年、2014年,新疆已陆续完成了“1 7”行业和铁路、邮政及电信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行业呈现出规模逐年扩大、入库税收逐年增长、减税逐年增加的“三个增长”的特点,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其中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间接减税29.5亿元。
此次“营改增”较以往不同的是,扩大抵扣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这也意味着,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这将为乌市“营改增”纳税人带来减税红利。
“营改增”后 这些情况可以减免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二、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三、营改增后,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
对于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
四、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五、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六、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七、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八、“营改增”后,纳税人的这些业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九、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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