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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 2019 修订)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晓峰,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处长白登亮,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四级调研员龚小翔出席发布会。


广东文旅取缔无证经营290家企业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省委、省政府和文化和旅游部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紧盯社会关切和群众反响强烈问题,全面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重拳整治行业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共报送涉黑涉恶线索550条,成案打击的线索12条;共立案调查违法违规问题2900余起,警告企业1864家,罚款1772家,责令停业整顿141家,吊销许可证31家,取缔无证经营290家。


广东文旅如何有效“扫黑除恶”?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下发扫黑除恶、行业治理、行业清源、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系列工作方案,加强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行业治理工作统筹。以组织执法巡查行动、专业领域整治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行业治理工作;组织调研、巡查、暗访,不断压实地市行业治理主体责任。采取指导协调、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等方式,加大违法案件查办、督办力度。将旅游市场“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列为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严查严打违法行为,大力清理线上、线下涉嫌虚假宣传信息,积极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多措并举,重典治顽。


近期来,开展“行业清源”行动,组织复查、清理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908个;按照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第8项问题整治方案,建立与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扫黄打非办等部门协作机制,共商共治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指导各地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深化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重点指导深圳市罗湖区开展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整治,组织查处了10宗旅游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查办案件2宗,刑事拘留3人。跟踪掌握全省文化和旅游部门“三书一函”收文及办理情况,督促整改问题并及时反馈,各地共办理“三书一函”78份。


健全粤港澳大湾区“9 2”城市旅游市场联合监管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


据介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专项斗争中着眼于行业长效常治,不断总结专项斗争经验,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广泛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地市好的做法,逐步健全完善行业治理、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移交管理机制、重点打击任务定期会商、情况报送、督促检查机制、“三书一函”办理反馈定期报告机制、粤港澳大湾区“9 2”城市旅游市场联合监管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为推动行业长效常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甩团的旅行社已被列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在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甩团”的广州乐心国际旅行社被列入黑名单。2019年11月,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办理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曝光的“广西贺州旅行社未结款,旅游大巴司机竟甩客”的案件中查明,广州乐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乐心国旅)涉嫌违反“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的违法行为。经查:该团49名游客由广州乐心国旅总经理黄某某通过兼职收客人阮某某(微信名:夏利)以每人38、33、30元不等的价格收客,广州乐心国旅按照每名游客18元的标准向阮某某支付佣金。在组团成功后,广州乐心国旅再以每名游客180元的价格将49名游客转手给桂林康泰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该团车费6500元由广州乐心国旅负责,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桂林康泰广州分公司负责。广州乐心国旅的上述经营行为已违反了《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决定对广州乐心国旅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旅游市场信用黑名单。


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珠海市珠海湘商国际旅行社被罚30万元,吊销经营许可证。珠海市公安、旅游等执法部门在联合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中,依法查处了位于珠海市南屏镇的珠海禹锡商场胁迫旅游者购物、强买强卖商品的违法案件。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对涉案旅行社—珠海湘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肖某某的经营行为进一步核查中查明,当事人存在未经许可从事出境旅游业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事宜签订委托合同、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2年、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等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带团到珠海禹锡商场胁迫旅游者购物、强买强卖商品的行为对珠海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和恶劣影响。


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对当事人—珠海湘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肖某某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8544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对直接负责人肖戈亮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95元,罚款人民币2万元。


针对近期层出不穷的新“玩”法,该专项斗争也“锁定”了旅游投诉和纠纷的“源头”。


健全完善行业治理、市场监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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