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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莆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29日至6月30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以下简称“省文联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9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四个方面13项共34个问题。43项具体问题中,目前已完成38个问题,基本完成或已启动开展5个问题,未完成0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视是对省文联党组的全方位政治体检和立体政治透视。省文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坚持党对文艺文联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文联职责使命的全局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落细。先后召开18次党组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7次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省文联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文联党组书记王秋梅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11月6日到任后立即将巡视整改作为头等大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持之以恒地推动整改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党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牵头组织分管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各项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切实担起职责,与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强化协同,逐项推进任务落实。


(三)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省文联党组把制定整改方案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征求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制定了《省文联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并分解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为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绘制了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四)注重结合转化,提升整改实效。省文联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完成好中心工作紧密统一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完成文联职责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持续掀起“大学习、大宣讲、大创作”热潮,结合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绩效考评等,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对具体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完善22项制度规定,推出强基础、利长远、管根本的务实举措。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着力解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得不够实”问题。


(1)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举措不够具体有力”问题,一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场、省文联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读书班等培训班16场,省文联所属19个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致中国文联、中国作协成立70周年贺信等,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结合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和《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全方位推动全省文联和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文联建设的鲜明主线和重大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承担起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二是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文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工作方案》,结合2021年工作和“十四五”规划谋划推进、督办落实,推动福建省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省作家协会结合文学发展新形势,出台《福建省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文学创作质量提升的具体措施(试行)》,对我省文学工作特别是在我省重点文学(含长篇小说)创作、作家队伍培养、延伸工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省音乐家协会制定《关于参评“五个一工程”的音乐作品创作的实施方案》。三是省作家协会制定并实施《2021年度定点深入生活扶持项目方案》,开展我省长篇小说(重点题材)作品创作扶持项目,启动第二届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双年榜评选活动,开展中国知名作家“闽东之光”采风行、海洋文化主题采访采风、“新时代乡村抒写”福建文学系列活动等多场文学活动,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之福建省长篇小说(重点题材)创作座谈会。福建文学杂志社继续编辑出版长篇小说专号。省作家协会加强与海峡文艺出版社合作,在2021年联合编辑出版“大写新时代”系列原创优秀文学精品,引导我省广大作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扶持一批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的精品力作,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学事业繁荣发展。四是省音乐家协会继续以“五个一工程”一首好歌创作为龙头,按照“音乐创作抓精品”的工作思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主题,精心策划组织一系列音乐征集、委约创作和采风活动,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加强文艺领军人物、拔尖人才、青年人才的培养,吸纳全国优秀人才为福建文化建设服务,注重引导广大音乐工作者和爱好者,盯准全国各类大型音乐评选活动,精选歌曲参评,重点宣传、打磨我省原创精品。2020年12月16日至20日,省文联、省音乐家协会成功举办福建省第五届“金钟花奖”声乐比赛,大力开展中青年声乐人才发掘扶持,加强对我省音乐人才队伍的规划、顶尖人才的培养。2020年12月23日,在中国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音协主办的“心中的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优秀歌词征集活动中,省音乐家协会推荐的《幸福茶馆》6部作品入选。


(2)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召开省文联全委会、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掀起“大学习、大宣讲、大创作”活动热潮,加强对全省文联干部职工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团结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更加坚定、全面地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主张融入到文联工作中,推动文艺事业和文联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等使命责任等内容写入章程,根据《章程》规定的修改程序要求, 召开省文联主席团会议和七届七次全委会进行修订,并提请省文联八次文代会通过。三是由党组分管领导对组织联络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文艺精品创作不够有力”问题,充分考虑文艺“高峰工程”涉及面广、难度高等因素,积极作为、正视问题,精心打磨,持续推动。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委宣传部“十四五”时期文艺工作规划,积极贯彻落实省委“文艺高峰工程”要求,结合福建文艺发展实际,启动出台并实施《福建省文联“十四五”时期“文艺英才计划”美术青年人才培养实施细则(试行)》,其它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参照制定本协会人才培养计划,全方位推动福建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12月下旬,省文联及所属文艺家协会成功举办“福建省文艺界践行‘四力’讲好福建故事——百名曲艺家讲百个福建故事”主题创演活动汇报演出、舞动新时代——福建省优秀舞蹈展演、“小康福建”“建党100周年”——福建优秀传统剪纸作品巡回展及传承传播活动、集墨扬锋——全国写意画名家作品邀请展、纪念冰心诞辰120周年诗歌朗诵会等一系列优秀文艺作品展演展览活动,以文艺形式展示福建精神,传递时代力量,以精品奉献人民、服务群众。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包括文学创作、杂技表演等各艺术门类的文艺精品创作。通过精心打磨作品,努力争取有所突破。省作家协会拟定实施一系列文学精品扶持项目,不断推动我省文学精品创作,并积极推荐我省优秀作品参评茅盾文学奖。省杂技家协会认真组织优秀作品创作,积极推荐节目参评第十一届中国杂技金菊奖全国滑稽比赛。


(4)针对“推动各门类繁荣发展不够协调”问题,一是坚持立足本土、守正创新,突出闽派文艺特色,挖掘闽风闽韵题材,深入实施福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打造具有福建特色、时代特征和八闽特点的文艺精品力作。主动对接中国文联、省委宣传部年度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围绕重大题材,突出抓好反映福建特点的闽派评论、影视剧本、中长篇小说征集等闽派文艺作品的生产创作、展演展示,在扬优势、补短板中推动省文联和文艺工作高质量发展。出台《福建省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文学创作质量提升的具体措施(试行)》等,邀请全国文艺家入闽采风采访和指导创作,组织全省文艺工作者深入源头调研创作,精心做好文学、杂技等文艺作品打磨,推动各文艺门类协调发展。二是根据12个文艺家协会艺术展现方式不同,所需经费投入有较大差异等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推动各文艺门类协调繁荣发展,做好年度经费预算,强化经费的合理安排和统筹使用。在2021年文联经费预算中加大文艺业务经费投入,预算中精品创作、文艺人才培养经费占文联本级专项业务费60%左右。今后将逐年改善,充分保障各艺术门类精品创作、文艺人才培养和重点文艺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门类协调发展。三是修订出台《福建省文联关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文联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对专项经费的开支使用,依法依规依纪用好项目经费。


(5)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下功夫不够”问题,一是面对因受两岸关系变化、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省文联组织开展的对台文艺交流活动逐年递减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合理安排谋划2021年对台文艺活动计划,统筹推动全省文联系统对台文艺交流活动实施。二是按照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惠台措施”)和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简称“66条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文艺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海峡两岸文艺交流活动,指导、引导民间文艺团体运用多种文艺形式拓宽对台文艺交流渠道。2020年10月,指导福建省雕刻艺术家协会等民间团体与台湾中华印石艺术收藏协会、台湾屏东大学等机构,成功举办第六届海峡两岸雕刻艺术大展。积极策划舞蹈、电视、书法、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两岸交流活动。三是打响“海峡”文艺交流品牌。持续组织举办重点文艺交流项目,2020年成功举办第三届华人音乐创作笔会、第八届海峡两岸文学笔会、第八届海峡两岸青年舞蹈嘉年华、第五届海峡两岸青少年街舞大赛、第九届海峡两岸电视艺术节暨海峡两岸电视主持新人大赛、第十届海峡两岸曲艺欢乐汇等品牌活动。继续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合作制播《海峡艺术名家》栏目,通过改版升级,打好“海峡”牌,积极推介海峡两岸文艺名家,扩大社会影响力。用好省文联主办的《台港文学选刊》《两岸视点》等刊物的宣传阵地,加强两岸文化交流。积极拓展海峡两岸双向文艺交流形式,采取线上交流沟通与线下现场展示相结合,吸引更多台胞文艺工作者、青少年文艺爱好者来闽交流交往。四是由党组分管领导分别对省文联文艺对外交流中心、《台港文学选刊》杂志社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着力解决“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6)针对“履行‘培养优秀文艺人才’职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党组对我省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统筹规划。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目标,结合文联工作职能,根据福建省“十四五”有关文化发展规划,修改完善《关于加强福建省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对文艺人才队伍的规划、文艺高端人才培养,特别是倾斜中青年文艺人才,逐步形成年龄结构合理,各门类领军人物辈出的良好局面。做好省文联及所属各省级文艺家协会、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类文艺评奖展演活动成果运用,做好获奖者的跟踪培养工作,不断壮大文艺人才队伍。二是加强各省级文艺家协会青年艺委会建设,积极为青年文艺人才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推动省文联各文艺门类实施“十四五”期间“文艺英才计划”,给予优秀青年文艺人才和新文艺群体扶持项目,为其成长搭建平台。三是采取多种方式培养优秀文艺人才。2020年7月至8月间,依托“中国文联网络培训云平台”,组织全省文联系统在编在职干部职工387人参加“全国文联系统干部增强‘四力’网络培训班”,累计完成学时6433个,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利用该平台广泛开展各级各类文艺人才网络培训,有效发挥教育培训在推动福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向中国文联推荐5名优秀中青年文艺人才为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四是积极与中国文联人事部及省职改办等相关部门联系,待中国文联正式出台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的相关办法后,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


(7)针对“履行‘团结、服务管理全省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职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福建省文联关于加强对文艺工作者团结引导工作的意见(试行)》,延伸工作手臂,创新工作方法、载体。二是积极服务新文艺群体。将原拟定的《福建省文联关于加强对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团结引导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内容,吸纳到《福建省文联关于加强对文艺工作者团结引导工作的意见(试行)》当中,不再另行发文。《福建省文联关于加强对文艺工作者团结引导工作的意见(试行)》第四部分“工作措施”的第六点“抓新文艺群体联络体系建设”,明确关于团结服务新文艺群体的相关措施。加强对新文艺群体、新文艺组织的团结引导,吸收新文艺群体中的优秀人才加入各省级文艺家协会,提升其在协会会员中的比例,加大新文艺群体中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吸纳新文艺群体优秀代表进入文联及协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积极组织新文艺群体参加省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展演展览、研讨培训、采风创作、比赛评选等活动,推荐新文艺群体优秀人才参加中国文联文艺研修班、各文艺门类业务高研班等高层次培训,激发创作活力,提高创作水平,提供展示平台。三是在文艺采风、业务培训、志愿服务等方面引导新文艺群体参加。如2020年12月,依托“中国文联网络培训云平台”,举办2020年福建省新文艺群体骨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福建省文联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读书班、2020年福建省文联行业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网络读书培训班。各省级文艺家协会通过组织新文艺群体参加各类文艺研讨、志愿服务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参评国家级和省级作品评选、文艺培训等形式,团结服务新文艺群体。如省作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省曲艺家协会等组织新文艺群体参加文艺创作人才培训班。省音乐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曲艺家协会、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省电影家协会、省杂技家协会等组织新文艺群体参加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各省级文艺家协会积极吸收符合条例的新文艺群体成为协会会员。


(8)针对“对省级协会会员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各文艺家协会按照入会条件,加强入会管理,严格按入会的标准、程序、条件进行把关。提升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水平,2021年1月底前各省级文艺家协会修改调整《协会会员登记表》内容填写要求,突出与文艺专业有关的职称。强化章程意识,把章程作为各协会会员管理、活动组织等协会工作的依据和遵循。二是责成省美术家协会、省音乐家协会对会员凭借“中药师”“四级高级法官”等职务或职级入会的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并做好整改工作。针对此次巡视发现的问题,省美术家协会、省音乐家协会高度重视会员入会审批流程手续等问题,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修订《福建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登记表》《福建省音乐家协会会员登记表》,并举一反三,对非音乐专业的申请人员要严格把关,更加侧重会员音乐方面成果,以此作为入会硬指标之一。三是由党组分管领导分别对省美术家协会、省音乐家协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9)针对“对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不够重视”问题,一是着力夯实文联组织群众基础,建设文艺工作者温馨之家。省戏剧家协会落实省文联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部署的帮助基层解决文艺工作困难、助力“六稳”“六保”的要求,2020年10月22日,由党组分管领导带队深入福清民间剧团对福清一些民间剧团因为疫情不能演出而遇到的难以支付演员工资的困难开展调研。2020年11月25日至27日,省戏剧家协会与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艺术学校、莆田市艺术学校、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合作,邀请福建师范大学、闽江师范专科学校、莆田市艺术学校、晋江市戏剧家协会有关专家组成调研组,赴福清、平潭、莆田、晋江等地实地开展专题调研。持续协助向当地文化管理等有关部门反映,也促请民间剧团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推动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文化管理等有关部门帮助福清民间剧团解决困难,为民间剧团在事业发展、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质认证、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机会和帮助。二是继续推荐民营院团亮相全国舞台,扩大剧团影响力。组织推荐梨园戏、闽剧2个剧目参加“2020年中国剧协民间职业剧团优秀剧目展演”,两个院团皆获中国剧协创排补助2万元。三是培养民间戏剧优秀人才促进民间戏剧发展,引导民间剧团业务骨干参加省剧协举办的展演、评比、研讨会等活动。吸收民间剧团优秀剧目、优秀人才参加全省戏剧展演、学习培训等活动。吸纳6名民间戏剧工作者作为学员,参加2020年福建省中青年戏剧人才培训班。四是推荐我省民间职业剧团优秀人士担任重要职务。省剧协积极推荐福州市马尾区海峡闽剧团团长担任中国剧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被选举为中国剧协理事。五是积极帮扶民间剧团申请国家和省级艺术扶持资金。在省文联和省剧协的大力推荐下,我省永春县高甲戏二团已成功申请到中国文联青创基金,福州马尾区海峡闽剧团已成功申请到250万元的国家艺术基金和60万元的福建省地方戏曲扶持资金。


(10)针对“落实改革任务不够到位”问题,因改革任务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沟通协调多家部门,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研究细化尚未完成的9项任务的整改措施,已完成“实施福建省青年文艺评论人才工程”1项任务,基本完成或开始启动“压缩福建省文联全省代表大会代表中机关领导干部的比例,进一步增强基层和创作一线文艺工作者比例、进一步提高新文艺群体、中青年文艺工作者比例”“制定文联代表文艺工作者参与公共事务、反映意愿和利益诉求的具体办法”“建立文艺维权体制机制”“省文联书记处专设1名挂职驻会书记”“省文联主席团至少有2名来自基层或创作一线的文艺家”“从基层文艺单位或基层文联组织中择优选拔3名左右优秀干部到省级文艺家协会挂职担任副秘书长”“建立省文联机关干部与下级文联以及其他文艺组织干部双向挂职机制”“修订完善《福建省文联章程》和各省级文艺家章程”8项任务,持续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既定任务。


3.着力解决“落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1)针对“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顺畅”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2020年12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岗位职能调整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体职能由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传播中心调整到省文联办公室,以便于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履行职能、担当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年度党建工作、党建述职考核等党建相关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建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督促。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支部“三会一课”、培训班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舆论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等,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2020年12月10日,邀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到省文联机关,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专题辅导讲座,并组织观看意识形态工作录像片《头等大事,头等重要》。2020年12月福建省文联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读书班期间,邀请省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巡视办公室负责人、省委讲师团理论教育处领导讲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深落细落实》。2020年12月14日至16日,举办福建省“互联网 文联”工作(短视频传播)培训班,由省文联党组领导为参训学员解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文艺传播意识形态责任制进行阐释。


(12)针对“阵地宣传功能弱化”问题,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纸质媒体受到网络、电子产品冲击较大、生存空间不断压缩的现状情况,采取措施应对。一是把牢办刊方向。提高办刊能力和稿件质量。2020年11月13日至17日,省作家协会、福建文学杂志社、故事林杂志社、省文学院等单位在龙岩上杭县、永定区举办红色题材创作笔会,积极向我省中青年作家约稿、组稿。加强与发行单位联系,加大发行工作力度,扩大影响力,提高发行量。二是调整工作思路。运用数字化建设成果,加快融媒体进程,提升刊物网络化建设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传播力。根据刊物发展现状,对《故事林》杂志社采取休刊半年、筹划更改为《福建文艺评论》(暂定)的方式进行整改,集中整合资源,提高刊物内容质量和风格水平。积极组织前往省内外类似媒体刊物,学习工作经验做法。三是《台港文学选刊》进一步扩大与台港等地的作家交流,力求精选作品,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文化界人士、作者的联络,在2021年出刊计划中拟推出6期“海外名家名作”专辑、6期“特别推荐”专辑,进一步扩大刊物影响力。四是由党组分管领导分别对《福建文学》《台港文学选刊》《故事林》《艺品》四个刊物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针对“下属4个网站和13个微信平台宣传新思想不够有力,所属各协会网站内容的审核发布尚未形成制度规范”问题,一是突出政治性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第一时间跟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文联及所属单位官网、微信公众等平台头条刊发新思想最新内容,当好传递党中央声音的主力军,为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到实处提供宣传舆论支持。在“福建文艺网(包括微信号)”开设“深入学习新思想,福建文艺新作为”等专题栏目,系列报道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宣传,反映福建文艺界学习贯彻落实新思想的实际措施与成效。二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创作”活动,将新思想融入文艺作品创作和文艺志愿服务等文艺活动,推动新思想宣传。三是修订完善《福建省文联网站内容审核发布管理规定(试行)》,严格落实所属各单位网站内容三审制度。出台《福建省文联文艺活动现场突发意识形态责任事故应急处置办法(试行)》,做好省文联及所属单位文艺活动中意识形态责任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4)针对“内部刊物管理缺失”问题,一是对已在新闻出版部门登记过的内刊,继续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二是5份未按照规定在新闻出版部门登记的内刊,均已停止出刊,待取得《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编号后再印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编号未在封面注明的,按要求注明。对不具备办刊条件的内刊,坚决予以停办。三是各内刊进一步修订发稿和编校规定,规范出版工作。四是由党组分管领导分别对负责管理该5份刊物的省作家协会、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省曲艺家协会、省画院主要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着力解决“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5)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责意识淡薄”问题,一是党组结合省文联实际,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制定并持续认真实施《福建省文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根据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梳理年度和阶段性落实从严治党工作具体任务清单、监督工作清单“双清单”,明确党组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分工、时间和监督内容,形成“常态督促 常规落实”的机制,实行每半年定期分析、每年定向自查,推动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主动落实 “一岗双责”,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压紧压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到地、抓到位。举一反三,今后决不再犯类似问题。二是2020年12月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党组成员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再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规定。三是在2020年11月开展政治生态调研的基础上,2020年12月11日,省文联党组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开展政治生态研究分析。今后将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分析政治生态,客观评估本单位政治生态情况,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善干部廉政档案。


(16)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不够认真”问题,一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看”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0年12月,制定《2020年福建省文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方案》,由党组书记带头,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所分管各单位(部门)、党支部开展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并由机关党委牵头,将该项工作纳入常规性任务,抓好落实督促,层层压实责任。今后严格按要求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三是省文联党组决定每年上半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下半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并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17)针对“问题整改不坚决、不彻底”问题,按照党内法规要求,合理做好党组成员分工,2020年11月2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解决,由兼任机关党委书记的党组成员分管机关纪委工作。


(18)针对“2018年度责任制检查指出的‘部分办公用房长期被退休人员及外单位无偿占用’等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根据2019年3月省直机关主体责任检查第四检查组《省文联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问题清单及问责建议》,省画院通过采取信函、微信、电话等多渠道与2名未退还画室的退休人员及省青年画院(社会组织,属独立法人)进行协调沟通,被占用的4间画室均已于2020年12月30日前退回省画院。其中1名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已于2020年5月将307画室退回省画院。1名退休人员已于2020年12月30日将402画室退回省画院。该2人均为省画院退休画家,根据其从建院以来为画院作出贡献情况,不存在有偿使用画室情况。省青年画院为2015年由省文联筹建,按照省文联2015年3月6日党组会议研究意见(党组会议纪要〔2015〕27号),省青年画院办公地点暂设在省画院208、209房间。209房间已于2019年1月退回省画院,208房间已于2019年8月退回省画院。不存在有偿使用画室情况。二是由分管领导对省画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到1名较长时间占用画室的退休人员现已高龄,且身体长期患病,由省画院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2.着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19)针对“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够扎实”问题,一是修订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工作联系制度,要求提交党组会研究的“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应当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加强事前沟通,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政策依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驻部纪检监察组派人列席,发表的意见建议,应当如实记录、充分听取。二是建立组内“片区”联系制度,指定固定人员对接监督单位,严格做好相关记录,建立底稿制度。


(20)针对“推动党组‘一案一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2020年12月11日,省文联党组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开展郑贶案“一案一整改”专题研究,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二是对于今后由驻部纪检监察组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均要求案发单位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通过对个案的剖析倒查,查找发案共性规律,形成书面剖析报告,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三是多方协调,追回上轮巡视发现的冰心文学馆超额发放绩效未收回的余款(因当事人当时已辞职且无法联系)3.1904万元。


3.着力解决“部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突出”问题。


(21)针对“大额经费审批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涉及的相关经费进行核对梳理。经核查,涉及的1465.06万元主要是2017年至2019年按照省人社厅、省委文明办规定发放给省文联所属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管理奖、未休年休假报酬、综治奖、离退休人员过节费、精神文明奖等经费,发放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举一反三,为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修订出台《福建省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试行)》,邀请专家来文联举办内部控制建设专题培训,从源头抓起,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出台《福建省文联经费开支补充规定(试行)》,规定“超过3万元的奖金发放事项需由具体经办部门做好发放方案,经党组分管领导把关和签署明确意见后,报党组会议或书记处会议研究确定执行”。二是切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加强经费管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和接受监督。三是省文联下属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政策规定、制度要求,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依纪。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均无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其经费收支均纳入省文联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执行统一制度规定,经费支出须事先申请,报销时除各协会经办人、负责人签字,还需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3万元的大额经费开支须事先报党组会研究通过。2020年8月,省文联聘请福建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2019年度审计与专项审计,并于2020年12月收到审计报告。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对下属单位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与专项审计报告进行了重新检查,暂未发现超越权限审批资金的情况。省文联办公室将于2021年二季度开展2020年度审计与专项审计,并结合审计工作对下属单位进行财务检查。


(22)针对“作品收藏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省文联收藏字画情况进行核实。对第三产业服务管理中心移交办公室的155件未入账书画作品,做好盘点验收后入账。二是将收藏书画作品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每年开展1次盘点清查,完善收藏作品档案管理,推动规范化建设。三是规范书画等展览活动经费开支及管理。四是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五是收藏行为和经费开支必须依法依规。修订完善藏品收藏与管理办法,省画院修改完善该院《书画藏品收藏与管理办法(试行)》《画库藏品进出库管理规定》《画库收藏管理制度》,冰心文学馆(省海峡民间艺术馆)修改完善该馆《关于藏品的征集制度》《民间艺术品免费征集工作制度》《关于特定藏品征集制度》《关于承办展览的实施办法》《关于选择展览服务单位的制度》《承接与举办个展管理制度》《展览工作操作规程》《搬运保管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规定,对已有收藏作品进行清点建档。


(23)针对“对‘以财政资金补助个人办展’的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原则上不得以财政资金补助个人办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办展活动管理。二是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与办展人郑某某做好沟通,按照要求两件作品已完成捐赠。2020年11月18日,郑某某将其创作的寿山石雕《济公》(善伯石,5.8cm*4.3cm*11cm)和《节节高升》(高山石,3cm*3cm*8.2cm)两件作品捐赠至省文联阁,并办理了移交入库手续。省海峡民间艺术馆于2017年12月,根据省文联党组书记处办公会研究意见,经福建省鑫八闽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估价、专家评审、与郑某某本人商议等征集环节,以50万元的价格收藏了1件郑某某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寿山石雕刻艺术展雕刻作品。三是2020年10月30日,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召开秘书处办公会议,针对巡视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检讨,特别强调在今后举办的展览活动中要不断完善检查跟踪环节,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省海峡民间艺术馆及有关人员对作品收藏工作做出整改,修改完善该馆《关于藏品的征集制度》《民间艺术品免费征集工作制度》《关于特定藏品征集制度》《关于承办展览的实施办法》《关于选择展览服务单位的制度》《承接与举办个展管理制度》《展览工作操作规程》《搬运保管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加强馆藏工作管理。四是由党组分管领导分别对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省海峡民间艺术馆单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针对“大额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涉及的相关经费进行核对梳理。经核查,4个印刷项目、2个展览项目共涉及金额489.8万元,因个别项目为补助地市文联开展创作或是个人办展,最后实际支付金额为265万元。主要涉及的项目包括:省作家协会支持省炎黄文化研究会合作编撰出版《八闽古典诗词赏析》45万元(为2017年5月,由省文联拨付45万元支持省炎黄文化研究会完成该书的印刷、出版工作);省作家协会拨付晋江市文联创作出版反映“晋江经验”的长篇报告文学《晋江,奔流到海》30万元(为2018年5月省文联拨付晋江市文联,由晋江市文联负责支付作家创作稿费以及出版书籍);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传播中心2019年度编辑出版内刊《福建文艺界》30万元(为2019年度《福建文艺界》印刷费、版面设计费、稿费和该刊物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等);省画院《杨东平青绿山水画册》印刷费50万元(为2017年11月财政专项拨付资金);省美术家协会“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系列活动4场80万元(为2017年、2018年举办的4场不同作者参加的系列中国画作品展览,每场20万元);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寿山石艺--陈礼忠寿山石艺术传承展”30万元(为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14日,由省文联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主办,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的展览。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省文联向中国国家博物馆支付的展览场地费用)。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开展的类似印刷项目进行自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制定出台《福建省文联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制度,并参照省委宣传部新出台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采购管理办法,对符合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采购方式和自主采购方式进行分类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对省文联所属单位(部门)采购工作监管。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督小组,将所属单位采购事项纳入省文联采购领导小组管理,加强和完善采购行为。采购印刷和展览服务,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每项服务招标三家公司,服务年限三年。各部门(单位)提出印刷、展览采购需求报采购小组,由采购小组从中标公司中选取服务公司,由经办部门(单位)与服务公司按照相关程序签订服务合同。


4.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25)针对“会议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倒查2017年以来组织不规范的会议情况。经核查,未按要求在规定场所召开的29场会议,主要是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召开的工作性会议,当时因考虑到参会人员中省内外知名文艺家居多且年龄较大,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经费限额,部分协会将会议定于省文联机关所在地附近的普通宾馆,费用低于定点酒店的价格且节省了市内接送交通费,总体费用符合会议费标准,未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举一反三,严格规范执行会议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修订出台《福建省文联经费开支补充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各文艺家协会换届会议严格按照三类会议规定执行。各单位召开会议,应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到定点会议场所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省文联办公室把关口前移,提前指导好各文艺家协会按照规定要求办会。三是2019年4月以后均在定点会议场所召开会议。党组重申会议管理制度,要求各党组成员在今后审批分管部门会议请示时,严格遵守有关会议规定,严格指导把关。省文联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将定点会议场所名单通知各单位,重申告知定点范围,对定点办会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四是分管党组领导对办公室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6)针对“违规大额支付现金”问题,经核查,因省文联联络服务的老艺术家、离退休老干部较多,大额现金主要用于支付慰问、服务等工作。已办理完成省文联法人变更手续并启动开通公务卡相关事宜,将于2021年一季度前全面启用公务卡,规范现金支付各类活动。


(27)针对“制定的有关规定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符”问题,一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修改调整文艺作品创作奖奖金分配相关规定。三是严格遵照巡视整改要求,分管领导退还已领取的第十四届“五个一工程”奖奖金,今后针对文艺作品创作奖的奖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分配。


5.着力解决“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28)针对“有的工作持续推进力度不足,如特色文艺示范基地建设”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指导,推动县(市、区)文联加强对文艺基地管理,下发特色文艺示范基地自查通知。在自查的基础上,2020年11月24至26日,驻部纪检监察组会同省文联相关处室人员联合调研组,赴南平、宁德两地3个“一县一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以实地走访和座谈会的方式开展督查调研。二是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文联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读书班期间,召开了福建省“一县一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介绍了全省“一县一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项目启动及后续建设的基本情况,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将特色文艺示范建设与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省市县机关党建“三级联动”、文艺惠民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现场工作指导、发展现状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四是省文联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文艺界开设“福建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展示专栏”,刊发(登)福建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建设发展的典型经验,适时进行十佳年度先进文艺示范基地评选,进一步提升福建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建设水平,促进八闽文艺高质量发展超越,繁荣福建文艺事业。


(29)针对“有的工作重形式轻实效,如省文联组织开展的省市县三级‘联创共建机关党建’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一是融入学习新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省文联各支部共学共建、省市县文联机关党建“三级联动”、文艺家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重点内容。至2020年12月底前,17个在职党支部已全部开展2020年省市县机关党建“三级联动”活动。协议签订3年,持续开展、注重成效。各支部活动紧密结合助力脱贫攻坚、文艺志愿服务活动等开展,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二是加强计划管理。各党支部将机关党建“三级联动”列入当年度党建活动计划,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要求,统筹做好机关党建“三级联动”活动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注重活动质量。三是强化监督落实。机关党委采取工作提醒等方式及时督促相关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联动”计划。四是纳入考核评比。将党支部“三级联动”活动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的重要内容指标。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修改完善《中共福建省文联机关委员会关于落实完善“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确保机关党建“三级联动”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30)针对“‘以文件代替落实’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一是细化落实省文联《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分工方案,将督促检查工作细化在年度文联工作要点、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及其具体分工中,推进各工作部门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的工作分工、时间安排、督促问责要求,提高督促检查的计划性、统筹性和实效性。二是按照省文联《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和省文联工作实际,各工作部门根据督促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履行督导检查职责,推动省文联工作落实见效。三是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3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文联议事规则》等规定,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党组集体领导制度,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文联党组会议事规则、书记处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规定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办事,注重发扬民主,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党组会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2)针对“党组担当作为不够”问题,一是2020年11月13日和2021年1月28日,分别召开了省文联党组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党组成员积极担当作为,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文联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制定《班子成员每周预排表》,推动党组成员掌握各自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强化协调、履职尽责。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和政策法规制度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党组会议拟上会的事项及其材料,会议议题经综合考虑后确定,确保党组会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于2020年4月办公室收集的16个涉及经费的事项,省文联党组已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急事先议、有序启动、加速推进”的方式,分别于2020年4月26日、7月20日、8月6日、10月13日、11月22日、12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了一系列工作,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严格按照财经有关规定和招投标工作等有关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据实开支项目经费,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安全。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要配合做好经费使用监管、把关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33)针对“党组破解难题的战斗力不足,第三产业服务管理中心至今未改制、整合到位”问题,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文联深化改革方案》明确的“分类推进福建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福建省文联第三产业开发服务管理中心改制和整合”任务目标要求,结合省文联事业单位实际,稳妥有序推进第三产业中心服务管理中心现有人员分流安置。该中心1人已平级调任其他事业单位、1人分流至冰心文学馆帮助工作、1人暂借用海峡民间艺术馆帮助工作至2021年11月到龄退休后自然减员、1人已到龄退休,人员分流工作基本完成。下阶段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第三产业中心服务管理中心改制和整合。


(34)针对“机关纪律松懈”问题,在抓好《福建省文联机关协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考勤规定(试行)》(闽文联〔2017〕109号)、《福建省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制度落实的通知》(闽文联〔2018〕1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文联考勤管理的通知》(闽文联〔2020〕14号)等规章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福建省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考勤等制度(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考勤制度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考勤检查,并建立考勤档案资料备查,促进省文联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一是2020年11月13日,认真召开省文联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落实党内法规及上级对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剖析班子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2020年12月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党组成员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2020年11月,各党组成员均在所在党支部及挂钩联系单位开展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党组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主体责任检查等,参加所在党支部双重组织生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及时了解掌握各党组成员所在党支部双重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并及时跟进提醒相关党支部和党组成员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和上党课等制度,督促相关党支部及时提醒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三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着力解决“执行干部选任有关制度不严格”问题。


(36)针对“对个别干部的职级确定、职务晋升,执行政策搞变通、履行程序走过场”问题,一是2020年11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录用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了集体学习,进一步理解把握公务员录用和定级的相关政策要求。2020年11月23日,人事处党支部召开专题党员干部会议进行集体学习。二是由党组书记、协管人事工作党组成员对人事处现有5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政策学习,在开展录用、定级的工作过程中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严谨细致做好干部调动、录用和转正定级等相关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效果,扎实开展“回头看”,认真对照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确保今后干部人事工作符合相关规定、政策和要求,为省文联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干部队伍支撑。


3.着力解决“机关和基层党建抓得不够紧不够实”问题。


(37)针对“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如机关党委、冰心馆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2020年12月底前,组织机关党委、冰心文学馆党支部根据规定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已于2020年11月下旬,启动机关党委换届工作。2020年11月22日,党组会研究明确冰心文学馆负责人,2020年12月14日冰心文学馆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出台《福建省文联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重新调整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安排,切实加强日常督促管理。


(38)针对“机关党委抓落实不够有力,‘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2020年12月15日至18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支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各党支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要求,按照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建活动计划抓好落实。2020年10月16日,机关党委向各党支部发出《关于做好当前党建工作的提醒》,要求各单位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做好相关内容学习。要求各党支部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实时登记并及时报备机关党委,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是加强检查督查和工作提醒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各党支部完成年度党建工作任务。结合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工作,全面盘点各党支部年度工作和日常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查找问题、通报情况、抓好整改,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39)针对“有的整改不到位,‘下属协会长期未换届’等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开展尚未换届的省书法家协会的换届工作。


(40)针对“‘书画等名贵作品管理比较混乱’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一是在2016年上轮巡视整改说明情况的基础上,第三产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三产中心”)对所属的福建省文联书画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画公司”)的书画作品抵作投资回收款的情况分别做出说明。说明情况主要是:2016年3月,为贯彻执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减少书画公司亏损,经由三产中心提出,并经省文联同意,对书画公司停止经营并进行清算。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画公司将股权分别转让给福建奇松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微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林兴春,书画公司收回150万元对外投资款。2016年4月,书画公司办理注销手续,书画公司注销后省文联即向省文改办、省财政厅具文报告《关于福建省文联书画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注销清算的请示》(闽文联〔2016〕78号),并得到批复,同意将项目结余资金留作“闽派书画名家海外推广工程”经费使用,库存字画及估价造册上报,青年画院股权长期投资3万元和固定资产12.01万元,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划归省文联。按照省文联党组会议纪要(〔2016〕13号):“书画公司撤销,相关资产、档案全部上缴省文联”,原书画公司的书画作品存货交由办公室、文联阁保管。三产中心对其代管的书画公司资产进行评估造册。2017年1月,三产中心将155件书画作品封存移交省文联办公室。二是办公室与三产中心对移交的155幅书画作品清点造册,入库保管。三是将收藏书画作品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今后每年开展1次盘点清查,完善收藏作品档案管理,推动规范化建设。四是修改完善藏品管理规定。省文联修改完善《福建省文联“文联阁”书画等艺术精品收藏管理规定》,对书画等艺术精品收藏及管理进行规范。省画院修改完善该院《书画藏品收藏与管理办法(试行)》《画库藏品进出库管理规定》《画库收藏管理制度》,冰心文学馆(省海峡民间艺术馆)修改完善该馆《关于藏品的征集制度》《民间艺术品免费征集工作制度》《关于特定藏品征集制度》《关于承办展览的实施办法》《关于选择展览服务单位的制度》《承接与举办个展管理制度》《展览工作操作规程》《搬运保管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规定,对已有收藏作品进行清点建档。


(41)针对“上轮《整改方案》中提出4条整改措施实际未实施”,一是根据中宣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宣发〔2016〕3号)、《中国文联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1年1月制定出台《福建省文联全省文艺骨干及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加强全省文艺骨干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管理水平,提升文艺专业水平,形成培训长效机制。二是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及《组工通讯(总2837期)》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省文联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兼职审批管理制度,制定出台《福建省文联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审批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管理原则、审批流程、定期排查及汇报制度等,加强规范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福建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干部工作政策规定,结合省文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福建省文联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省文联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长效机制。四是根据省文联章程规定和中国文联要求,以及上轮巡视提出的整改措施,在积极向上级人事部门沟通咨询基础上,已成立福建省文艺家维权中心(加挂)。


(42)针对“有的整改持续性、长效化不够,如‘机关纪律松懈’‘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个别中层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问题愈演愈烈”问题。


针对“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鉴于未经审批出国(境)的1名退休干部现已高龄,并因患病长期居住于上海市就医,采取书面形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强化纪律意识,做好行前审批报备。二是由党组书记和协管人事工作党组成员,对1名负责出国(境)管理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审批管理,举一反三,做好对出国(境)证照的收取、保管和领用登记,下不为例。三是制定出台《福建省文联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抓好出国(境)行前审批、事由把关和出行监管。重点落实行前纪律教育,明确处级以上干部由党组分管领导进行行前纪律谈话、处级以下干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行前纪律谈话,并规范留存谈话记录,未执行纪律谈话的不予审批出国(境)申请。四是采取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用分开”办法,于2020年9月将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人员证照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室统一保管,并制作了《福建省文联出国(境)证照使用领取登记表》和《福建省文联出国(境)证件使用申请表》,明确申请使用证照流程和要求,规范建立管用台账。五是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纪检意见征求制度,坚持处级以上干部向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处级以下干部向我会机关纪委征求意见。同时,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汇报、取得支持,在通知我会退(离)休厅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时,一并反馈意见征求情况。六是做好源头把控,由各单位(部门)对所保管的非登记备案人员证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排查,确保新办证照、取用证照及时收归保管,人员流动“证随人走”。七是2020年11月23日,人事处党支部召开专题党员干部会议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政策学习,重新调整人事处业务分工,强化工作责任心,加强今后各项工作业务的指导和把关,提升按章办事的能力。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自行保管的证照管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因私出国(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杜绝整改通报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个别中层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问题,一是11月22日,召开省文联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两项法规”、配套的答复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人事处党支部已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专题党员干部会议进行集体学习。二是2020年8月28日和9月29日,人事处在党组领导下两次召开专题学习辅导会议,组织省文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对象认真学习“两项法规”,党组分管现场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强调填报纪律,讲解填报细节,要求填报对象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对党忠诚。2020年12月1日、12月24日,分别对2名未填报完整的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健全向纪检监察部门请示制度,在今后的查核处理前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沟通,取得意见建议后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处理。四是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辅导工作,针对首次填报对象、比对不一致人员和临近退休等重点人员进行一对一填报辅导,面对面讲解填报细节,确保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五是健全录入核查机制,在执行集中填报系统录入时,详细记录所有填报对象疑似误报误填和错报错填的相关情况,逐人逐项予以核实,认真把关好填报内容,第一时间予以纠正填报错误,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六是完善省文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流程,明确集中填报、汇总录入、抽查核实、比对处理等各环节工作细则,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确保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精准科学认定处理,切实提升省文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制度执行力。


2.着力解决“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4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开展4次有关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未具体指出其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0年10月10日,驻部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对被巡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二是驻部纪检监察组会同省文联党组持续对巡视反馈问题分析研究、推动整改,利用季度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联席会、每半月督促报送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等,加强对上一轮和本轮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通过通报检查情况、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等形式推动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未能按时整改到位的要求书面作出说明。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省文联党组、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2人(次)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退休干部2人(次)、处级干部27人(次)、科级干部3人(次)。其中对24人(次)进行批评教育,对8人(次)进行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未写入省文联章程。因根据《福建省文联艺术界联合会章程》修改内容的程序要求,《章程》中所列的内容如需修改调整,需召开福建省文联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2月5日,将章程修改内容提交省文联主席团会议和七届七次全体委员会进行修改,并提请福建省文联第八次文代会通过。


完成时限:2021年2月5日,召开省文联主席团会议和七届七次全体委员会进行修改;2021年12月底前,提请省文联第八次文代会通过。


2.关于未完成《福建省文联深化改革方案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因改革任务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目前仍有8项深化改革任务(“压缩福建省文联全省代表大会代表中机关领导干部的比例,进一步增强基层和创作一线文艺工作者比例、进一步提高新文艺群体、中青年文艺工作者比例”“制定文联代表文艺工作者参与公共事务、反映意愿和利益诉求的具体办法”“建立文艺维权体制机制”“省文联书记处专设1名挂职驻会书记”“省文联主席团至少有2名来自基层或创作一线的文艺家”“从基层文艺单位或基层文联组织中择优选拔3名左右优秀干部到省级文艺家协会挂职担任副秘书长”“建立省文联机关干部与下级文联以及其他文艺组织干部双向挂职机制”“修订完善《福建省文联章程》和各省级文艺家章程”)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或开始启动,有些需要沟通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多家部门,有些需要在2021年召开福建省文联第八次文代会时予以落实,目前均已启动并制定工作方案,将持续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既定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关于第三产业服务管理中心至今未改制、整合到位。目前已结合省文联事业单位实际,基本完成该中心现有4人分流安置。因需要进一步沟通协调省委编办等部门,下阶段将继续推进第三产业中心服务管理中心改制和整合。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关于机关党委、省书法家协会换届工作。目前已启动开展该两项换届工作,因换届工作程序性较强,需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福建省书法家协会章程》等规定予以落实,2020底前无法完成,将按照换届规定步骤依法依规完成换届任务。其中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已于12月20日向省直机关工委提交《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换届工作已全面启动。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机关党委换届)、2022年之前(省书法家协会换届)。


中共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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