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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山东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山东严控“两高” 加大突破力度


●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除国家和省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外,留给各市的新能源增量和省级统筹能耗指标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


“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对我们是个很大的利好,使用绿电生产不仅节能环保降低成本,还能提高产品质量。”《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发布后,邹平科力活性氧化铝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建辉第一时间研究起来,他计划结合新出台的政策制订年度设备技改计划,把烘干用的燃气窑炉改为清洁的电窑炉。


节能工作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力举措。《2022年第一批政策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的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按照“严控‘两高’、优化其他”的原则,加大突破力度,努力推动节能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必须坚决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2022年第一批政策清单》提出强化“两高”行业精准管理,严格落实“四个区分原则”“四类处置方式”“五个减量替代”等规定,对全省16个“两高”行业,彻底摸清装置、产能、产量、能耗、煤耗等底数实情,建设全省统一的“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制定企业和项目两张清单,实行能耗煤耗单独核算、闭环管理,除国家和省布局的重大项目外,对各市“两高”项目能耗实行封闭运行、自我消化、自求平衡,对存量项目加快推进违规整改,开展能效水平提升行动等,对增量项目严格实施省级窗口指导和重点行业提级审批。这些政策传递出山东坚决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明确信息。


山东是能耗大省,与土地、资金等相比,能耗指标是更加紧缺的要素资源。《2022年第一批政策清单》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要求,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留给各市的新能源增量,除国家和省里布局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必须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


“这是重大政策利好,将有效调动各地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积极性,有利于不断优化我省能源结构,破解各地发展经济要上项目又缺能耗指标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副处长寇燕强表示。


“省级统筹指标全部实行有偿使用,会让各地和企业对能耗指标更加珍惜,不同项目采取不同的优惠力度,对全省高质量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优质项目优惠力度更大,体现了用市场化、差异化的方法对要素资源进行配置的要求。”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所长许崇庆分析。


“政策清单是对节能降碳约束的主动应对,核心是在发展中实现节能降碳,在节能降碳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许崇庆表示,这些政策有助于山东将“双碳”部署落到实处,解决能耗指标紧缺的问题,并将直接带动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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