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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开户行是衡水银行(只知道衡水银行账号怎么查开户行)

衡公土告字【2015】3号


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出让宗地编号为2013-桃22号地块,位于河沿镇河沿村北、中湖大道西侧,面积24166.69平方米合36.250035亩,按照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编号桃地规2014(014)号地块规划条件: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其中商业用地按30%控制、居住用地按70%控制),土地使用年限自批准之日起商业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小于等于2.0,住宅部分容积率必须大于1,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5%,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高度本地块西低东高,基准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中湖大道沿线区域控制在60米以下。该项目不再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但应交纳异地建设费。衡水市桃城区财政局已将该宗地上所建违法建筑物没收为国有资产,竞得人须与衡水市桃城区财政局就已没收地上违法建筑物处置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上述宗地竞买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为1464万元,起始总额为1830.63万元,经项目预审以及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拍卖出让活动,采取网上受理报名,不再接受人工现场报名方式。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我中心将竞买资格确认书以邮件形式发送到竞买人提供的邮箱,竞买人从邮箱下载打印即可,取得资格的竞买人凭下载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加拍卖活动。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3月10日,在中国衡水网站(www.hengshui.gov.cn)获取出让文件。办公地点不再发放纸质出让文件资料,咨询有关事宜可拨打公告下方的联系电话。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六、申请人应将报名所需全部资料(包括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制成电子文档发送到我中心指定邮箱(hsggzyjy@163.com)申请竞买(即报名)。


七、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开始至2015年3月10日(春节假期除外),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16时(以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2015年3月11日16时之前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竞买人提供的邮箱,通知其参加拍卖活动。


八、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8-2205932(报名 拍卖)


监督举报电话:2026598(市纪委)


联系人:孙文虎 曹艳霞 李洋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101668232324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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