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南昌市的行政区划调整再获国务院批复同意。
12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105号)精神,国务院已同意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
上述通知显示,撤销南昌市湾里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南昌市新建区。设立南昌市红谷滩区,将南昌市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划归红谷滩区管辖,以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的行政区域为红谷滩区的行政区域,红谷滩区人民政府驻沙井街道绿茵路669号。
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推动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
上述通知还称,要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优化南昌市空间布局,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此外,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南昌市自行解决,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在12个月内完成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南昌市政府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的完成情况。
25日,江西省民政厅的消息称,此次调整后,江西全省仍辖27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62个县。其中,南昌市辖6个区、3个县,中心城区由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构成。
江西省民政厅还表示,此次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将有利于优化南昌城市空间布局、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功能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提高南昌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助推大南昌都市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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