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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结婚(济南结婚登记处)

  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一方户籍为济南市的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到济南市任意区(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双方均非济南市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本市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所在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注:跨省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及跨市、跨区(县)办理结婚、离婚、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均须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官方平台入口为“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或“爱山东”手机APP。预约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双方方可于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


  能开济南具未婚证明或单身证明吗?怎么办理?


  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从2015年9月18日起,济南市各区(县)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所需证明外,一律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方便百姓办事,婚姻登记部门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单位提供核实保存的婚姻信息,由核实当事人婚姻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持登记处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以单位公函形式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信息。


  各区婚姻登记处双休日、节假日是否正常办理登记?


  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除法定节假日);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婚姻登记处周六上午办理预约的结婚登记业务(除法定节假日)。


  如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由各区(结婚登记县)婚姻登记机关自行决定,建议提前电话预约或咨询。


  双方均为外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济南市办理婚姻登记吗?


  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济南市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展跨省办理结(离)婚登记试点工作。双方均非济南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济南市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还需携带结婚证、协议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在居住证发放地所在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登记处记。跨省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须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申请手续请查看本文第一条)


  注:当事人双方均为军人的结(离)婚姻登记、补领结婚证以及以军人身份补领离婚证,按照原规定办理。涉外结婚,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的结(离)婚姻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按照原规定办理。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按照原规定办理。


  济南市的涉外国人或涉港结婚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一方户籍为济南市的当事人,办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本市户口当事人户籍地所在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否必须经历“冷静期”?


  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济南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结婚登记登记申请”。“冷静期”属国家法律规定,是离婚登记程序中的必经环节。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中的具体事项或其它疑问,建议咨询所到区(县)婚姻登记机关的业务电话。(联系方式见下表)


(济南日报记者 兰萃)


编辑: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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