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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年检咨询热线(上海市工商年检网上申报)

为减少疫情防控给市民办事带来的影响,上海警方梳理推出交通、人口、治安、出入境等方面30项便民服务举措,市民可以足不出户全程网办,也可以延期办理、容缺后补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交通管理方面


1.调整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于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延期3个月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在延长期间,车辆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可上海市以恢复车辆正常状态。


3. 增加临牌办理次数。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申请临时号牌次数由2次调整为3次。


4. 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权限。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已办理车辆转出业务,无法在临时号牌到期前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的,可向车管所申请1次临时号牌。


5. 调整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于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日期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更新为选号后的3个月。


6. 延期注销驾驶证。对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延期3个月注销驾驶证。在延长期间,驾驶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


7. 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对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因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不足2年未换证的,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3个月。在延长期间,可正常办理换证,无需通过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证状态。


8. 调整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9. 调整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对于2022年3月3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3个月。


10. 验车逾期免于处罚。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止时间在2022年3月1日至4工商月30日期间的,2022年6月30日前对于“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11. 无体检证上海明先换证。允许申请人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期满换证业务,相关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


人口管理方面


12. 办理居住登记或居住证。通过“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随申办”APP以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全流程线上办理,按期生成《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


13. 开具户籍证明。通过“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随申办”APP以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全流程线上办理。


14. 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通过“随申办”APP以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www.962222.net)、 “上海社保卡” 支付宝生活号全流程线上办理社保卡申领、开通、挂失、解挂、补换、卡状态查询等业务,申领、补换业务可选择邮政投递上门送卡。


15. 办理敬老卡业务。通过 “上海社保卡” 支付宝生活号全流程线上办理敬老卡申领、卡状态查询,申领可选择邮政投递上门送卡。


16. 办理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实有单位信息自主填报以及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限本人自购或年检租赁备案登记房屋)。通过“随申办”APP以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办理。


17. 换开《准予迁入证明》。市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已取得上海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但由于防疫隔离原因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随时到公安机关换开《准予迁入证明》。咨询热线


18. 过期《户口迁移证》证明效力。市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已取得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由于防疫隔离等原因过有效期的,本市公安机关将予以认可。


19. 居住证自动签注。居住证持证人因疫情隔离原因无法至街道社区事务中心及时办理签注的,其所持居住证在有效期限截止当日将自动签注。


20. 办理居民身份证。对属地受理点因疫情管控无法对外接待服务的,市民年检可至本市工商任一公安派出所或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公安综合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在办理时咨询热线可选择委托邮政速递上门送证服务。对本市户籍人员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后急需用证,但受理点因疫情管控以致无法领取的,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至全市任一受理点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治安管理方面


21. 在线办理《养犬上海市登记证》。养犬人需要申请《养犬登记证》的,可通过“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随申办”APP以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全流程网上办理。


22. 延长《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对于2022年3月上海1日至4月30日有效期届满的《养犬网上申报登记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6月30日。


23. “足不出户”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市民需要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通过“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随申办”APP以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全流程网上办理。审核通过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电子证明。


24. 开通保安员在线培训及认证上岗。即日起至6月30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类分批组织开展隔离网上申报地、核酸检测点、封控小区新招录保安员在线培训(通过“智慧保安”APP)及认证工作,对通过考试的,预发电子《保安员证》,照片和指纹生物信息可待疫情过后补录。


25. 开展技防项目“云会议”评审。即日起,本市技防项目评审工作一律全流程网上办理,认可从业单位、技防专家、建设单位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技防项目评审工作(应同步做好评审会签到和全程视频录像工作)。


26. 接受邮寄申请。对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事项,接受邮寄申请,公安机关及时受理、审核、审批,办理结果邮寄送达。


27. 延长《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年审期限。对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有效期届满的《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有效期统一延长至6月30日。


28. 延长技防从业单位年审期限。优化2021年度《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年审工作,从业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核准资料的截止时间顺延一个月(即:三级从业单位截至4月30日,二级从业单位截至5月31日,一级从业单位截至6月30日)。


出入境管理方面


29.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在线自助申报。境外人员(含隔离点内的境外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或者扫描线下二维码,全程在线完成住宿登记申报。


电子证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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