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公示范围及时间
(一)年报公示的范围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市场公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填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方式
1.网上官网填系统报。所有应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陆“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scjgj.beijing.gov.cn/gyxy)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查询统(北京)”(http://bj.gsxt.gov.cn) 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按指示进行用户注册或登录,选择“年度报告填写”逐项如实填报。
登录方式信息一是企业联络员登录;二是数信用字证书登录(一证通证书登录);三是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对于忘记密码的,可以企业信用通过“企业联络员变更”重置北京密码。对于忘记原企业联络员信息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向管辖市场监管所提交《清除原工商联络员信息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盖章)、经系统营者手机号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市场监管所将清除原联络员注册信息后,市场主体可重新进行注册登录。
2.纸质填报。选择不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按照填报须知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后,报送至所在地市场监管所。
(二)注意事项
1.年报信息在6月30日前可以自行修改,但是修改前后信息将同时向社会公示。6月30日后,年报系统关闭,且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2.填报前请官网仔细阅读——“填写须知”,真实准确公示年报信息。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未按规定期北京市限公示年报或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且未申请移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记录将引发一系列不良影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企业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记录将对社会公示,不良信用记录伴随企业终身,引发合作商和消费者质疑;相关政府部门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主体将在经营、查询信贷、投融资、上市、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公示受限或被禁入。
三、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年度报告咨询电话表
序号 | 部门 | 电话 |
1 | 企业监督管理科 | 88797086 |
2 | 八宝山街道所 | 68634288 |
3 | 鲁谷街道所 | 68652363 |
4 | 老山街道所 | 18611451168 |
5 | 八角街道所 | 68887847 |
6 | 古城街道所 | 68878628 |
7 | 苹果园街道所 | 88931348 |
8 | 金顶街街道所 | 68874409 |
9 | 广宁街道所 | 88990768北京 |
10 | 五北京市里坨街信息道所 | 88908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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