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适应常态化备案疫情防控形势,切实做好我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省化妆品药监局决定,将国非特殊特特殊性备案后检查方式由以往备案企业实物送检改为网上审核办理,自化妆品2020年7月6日起实行。
检查对象为我省化妆品备案企业在国家药监局国非特备案系统中备案产品。按照要求,企业产特殊品备案后三个月内须将备案后检查的资料和产品通过网上送检。已完成产品备案和上半年因疫情延误未能非特及查询网时送检的企业须用途尽快报送检查资料。
检查内容包括:
国用途非特化妆备案品备案监督检查登记表;
企业相应查询网证国产照(营业执照、委托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取得或变更情况;
产品市售包装;特殊性
产品配方、技术要求、生产工艺简述;产品检验报告;
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
企业过往存在缺陷项目和国产整改落实情况;
其他与产品相非特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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