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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补录(个人所得税申报)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信息点)、相关在籍学生: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申报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专项2019]1号)要求,现将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专项育补录相关学生信息核准及补采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核准和补采补录集对象


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在籍学生(不含2019级春季新生)。


按照规定个人所得税,非学历教育学生(即进修生)不能申请继续教育或附加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不参与本次信息核准及补采集。


二、 核准和补采集内扣除容


(一)核准内容:


本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专项附加扣除重要依据)、是否在职。


注意:如果“扣除学生是否在职”选择“是”,则意味着目前“继续教申报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学生本人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如果选择“否”,则目前学历继续教育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作为“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附加除”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二)补采集内容:


学生如果选择“非在职”,则需要填写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选择“在职”的信息学生无需填写信息。


三、 时间安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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