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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移出经营异常申请表下载)


基本要素


服务对象:法人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件公示:


是否收费:


联办部门:


中介服务:


网上支付:


预约办理:


扶持标准:无


是否涉及联办:


是否数量限制:


是否物流快递:


事项时限:5个工作日


事项类别:审批事项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四川省


主事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咨询电话:25201143、25202490


投诉电话:25201143、25202490


业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A区四楼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信用监管科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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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移出规定履行公示义务四川省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移出区局监管机构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从作出原列入决定的区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迁出的,应当向迁入地的区局监管机构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异常.企业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未履行相关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现已履行的/对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进行更正的/提交已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证申请表明材料,或通过其登记的下载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可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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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因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材料清单


2.个体工商下载户因未年报列异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文件清单


3.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名录申请表名录


4.签字声经营明样本


5.个体工商户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模板


6.公司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模板


7.使用商务秘书企业托管地址申请移出经营经营异常异常名录


8.因地址无法联系列异申请移出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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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


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作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或不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定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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