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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税收怎么交(异地分公司所得税)


建筑企业如果想要减轻税收支出,必须要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解决。同时,可以借助地方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降税收低公司的税负,那么建设企业交适用哪些优惠政策呢?


有些地方政府只会给上市企业一些补贴,而我们服务的产业园区,对大中型建筑企业都会给予高额的财政奖励和优惠。



给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1、增值税按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70税收%-90%进行奖励


2、企业所得税按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7的0所得税%-90%进行奖励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综合税率降低到3.16%


4、财政奖励资独立核算金按月返给企业,企业当月缴怎么纳税额,非次月即可获得财政奖励,外地企业不用改变现经营模式和经分公司营地址也可享受。



节税方案:


某建筑公司建筑的工程业务税率是9%,进项少,业务量大,整体税负较重,针对此情况可以将企业的交业务分为两家公司。


方案1: 该企业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分公司,将大部分业务转移给分公司,分独立核算公司独立核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园区给分公司进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财政奖励。


1、增值税奖励:地方财政的70%-90%(地方留存为异地50%)


2、企业所得税奖励:怎么地方财政的70%-90%(地方留存为40%)


方案2:该建筑公司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个人独资异地企业,将个人所得税独资企业作为公司的下游服务非商进行业务合作,将部分利润转移到个独企业,由个独企业来缴纳税金(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税),核定征收综合税率在3.16%左右,节省很大分公司一部分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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