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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决议(有限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上接D5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分配20年6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51.22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2年1月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296.38万元。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3月2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0.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2月20日,公司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人民币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2.20亿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1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交税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旭升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旭升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旭升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旭升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351.22万元。


[注2]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分2年达产,自2021年12月起产生效益,并逐步达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处于初始投产阶段,实际产能以及产量尚在爬坡期。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和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精密加工项目均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转债代码:113635 转债简称:升21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公司考虑了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日常经营匹配的流动资金需求及未来产能布局资金储备需求等因素,公司目前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3,224,671.4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23,213,136.4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2,321,313.65元后,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0,891,822.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9,158,095.49元, 扣除2021年已分配的现金股利147,522,699.06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42,527,219.26元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447,038,4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644,617.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9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447,038,48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25,853,875股(总股本系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决议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增加数量为准),注册资本变更为625,853,875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3,224,671.4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42,527,219.2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3,644,617.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1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汽车轻量化的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涵盖多个汽车核心系统,包括传动系统、控制系统、悬挂系统、电池系统等。从工艺角度,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少有的同时掌握压铸、锻造、挤压三大铝合金成型工艺的企业,并具备量产能力,能够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轻量化解决方案。


公司现已是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客户体系优质,且近年来收入规模增长速度较快,在手订单饱满,具有优势竞争地位。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最近三年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同时为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持续加大产能布局,如公司已与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在南浔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汽车模具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生产、加工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 25 亿元,因此需要预留充沛的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和汽车轻量化领域,近年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公司营收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近年来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在于:


1、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大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公司持续加大产能布局,在建项目除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合伙外,部分项目还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亟待突破产能瓶颈,巩固公怎么司在铝合金零部件领域的市场龙头地位。


2、流动资金需求大


随着营收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且公司须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


3、公司需保持一定的资金能力为完善产业布局做储备


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是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主要国交税政府均承诺实现“碳中和”目标,而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则受益于该趋势,保持了高速增长。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中国2025年汽车的年产销量目标为3,20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比目标为20%左右(即640万辆左右)。2021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发展势头良好。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将紧紧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坚持汽车轻量化蓝海市场为根本方向,将适时通过扩建产能或储备土地新建项合伙目等方式,完善产业布局,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持续提升以“技术创新、快速反应、同步研发、成本管控”为核心的竞争优势,积极开拓新客户、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完善产能布局等多举措,力争成为全球汽车新能源轻量化领域的领跑者,以决议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利润大投资者。


(六)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资产数据: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和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资本公积金充裕,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同时由于公司的股本集中度高,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增加流通股数量,除权后可以降低每股价格,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公司,共同分享公司高速成长带来的收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2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德盛


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盛剑环境(603324)、中大力德(002896)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涛


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过浙江力诺(300838)1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利润束哲民


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6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栖霞建设(600533)、顺发恒业(000631)、京华激光(603607)、迦南科技(300412)、浩通科技(301026)、采纳股份(301122)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拟签字会计师汪涛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束哲民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续聘期限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分配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进出口银行)申请每家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七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伍拾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有限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有限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47,038,482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644,617.84元(含税),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25,853,875股(总股本系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数量为准),注册资本变更为625,853,875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企业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申请银企业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怎么人员年度税前薪酬总额。


本议案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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