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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不能保存(个税人员信息采集错了如何修改)

问:夏某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请问办理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后,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资料需要保存多久?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07 号)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 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 5 年。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2 年 2 月 9 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九问“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解读如下,年度汇算时,纳税人只需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如果纳税人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才需一并报送相关信息。


纳税人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为便于后续服务和管理,纳税人及为其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办理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 5 年。比如 2021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留存期限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7年 6 月30 日。


综上,夏某个人办理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后,相关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 5 年。即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资料留存期限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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