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税企党建”过程中,企业成了地税机关作风转变过程中的“三员”:首先,是地税作风建设“监督员”。共建企业通过税企沟通及时反馈对地税部门在依法行政、纳税服务、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其次,是优化纳税服务“调查员”。该所通过发放《致全省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一封信》、《山东地税“问需求、优服务、促发展”活动调查问卷》等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共建企业提出对办税流程、依法办税、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地税部门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纳税服务和办税效率。另外,充当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员”。该所通过上门为企业送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主动“再宣传”,2016年落实高新技术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40户,减免税款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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