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生态环境局17日发出的通报称,亳州艾百力啤酒有限公司应按照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和涉嫌违规排放污水。通报要求,艾百力啤酒有限公司应按照整改内容和要求于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将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通报称,整改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本通知书附件载明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口设置、排放去向、排放限值等要求实施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开展自行监测,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并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本通知书附件包含你单位在整改期内所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废气和废水排放口,未载明但排放相关废气和废水的,属于违法行为。
(三)整改期间,应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四)整改期间,我局不对你单位无证排污行为予以处罚,但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