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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子税务网上申报平台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企业缴费操作)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61号)规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16日期间,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需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调整后应缴费与实际缴费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其中,企业参保职工涉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个险种补差,档案托管和灵活就业人员只涉及养老保险补差。


经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现将基数调整补差操作说明如下:


一、单位补差


单位补差金额及数据由社保系统自动产生,由参保单位登陆社保系统主动向税务系统推送后,在税务系统按原渠道缴费,单位补差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起。


2.线下渠道:各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税务联办窗口。


二、个人补差


在职及变更工作单位的职工个人补差部分由目前所在单位为其代扣代缴完成补差业务,个人不补差缴费;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因故去世、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个人不补差缴费。


个人补差业务主要包含2021年1至10月灵活就业新退休人员及企业离职中断缴费人员、灵活就业缴费人员三类人群,个人补差金额及数据由社保系统自动产生。


具体补差缴费渠道及方法如下:


企业离职中断缴费人员补差操作


企业离职中断缴费人员需要到各办税服务厅或社保大厅税务联办窗口办理缴费。个人补差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及2021年1至10月灵活就业新退休人员补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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