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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税发票外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税发票问题)

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改革措施全国全覆盖,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今年12月10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免予往返两地办事。


1、适用范围


新措“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


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转出地)或者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转入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不再强制要求返回机动车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


对在新车主住所地(转入地)交易二手车的,由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群众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


办理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时,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


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②泰安为转入地,需携带登记证书、行驶证到车管部门查验车辆,登记、选号(核发临时号牌)、核发号牌和行驶证、签注登记证书、无需提供纸质档案资料。


2、转入地交易


②临沂为转出地,直接到泰安进行二手车交易,无需在临沂办理任何手续。


自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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