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包含哪2种政策执行情形)



请问老师: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4月-6月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为25万元,另外6月份转让企业名下的房屋取得销售收入500万元,该房屋是2016年1月购入,购入价值为420万元。请问,我公司二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企业是否应转为一般纳税人?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依据上述政策规定,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因此,贵公司2019年4月-6月销售额合计为525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5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对应的销售额25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500万元应照章纳税。


由于该房屋是企业购入取得,属于非自建项目,按差额5%缴纳增值税,即应缴增值税=转让差额÷(1 5%)×5%。需要注意的是在房屋所在地预缴,在机构地申报。企业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在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所以,即使年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也可不转为一般纳税人。



具体税款计算如下:


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企业自开专用发票)=500-420=80万元


销售不动产取得的不含税收入=80÷(1 5%)=76.19万元


本期销售不动产应交增值税=76.19*5%=3.81万元




财务工作除了必要的耐心和细心


最重要的是职责明确,流程清晰


近乎完美的公司财务流程手册


限量500份,先到先得!



本文已开通原创保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