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212所300人以下农村小规模中小学校食堂实施运行补助工作,是青岛市2021年的市办实事项目。近日,青岛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一同发布农村小规模中小学校食堂运行补助通知,将面向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212所300人以下农村小规模中小学校食堂进行补助,着力改善这些农村小规模中小学校食堂的运行现状,提升学生营养午餐质量,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降低学校食堂运行成本,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通知要求,食堂用工标准按照与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全年按照12个月计算,工人工资按照平均300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补助资金由区(市)财政负担;平度市、莱西市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50%,区(市)财政负担50%。
学生营养午餐标准要严格按照《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标准》《青岛市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成本控制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成本控制,遵循营养平衡、饭菜适口、食物多样、定量适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编制学生营养食谱,保证营养平衡。
通知强调,各区市教体局、财政局要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全面实施农村小规模中小学校食堂运行补助政策;7月底前,对上半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分析总结阶段实施效果;9月底前,完成学校、学生信息数据库更新,确保下半年补助资金到位;10月底前,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总结全年实施质效。各区市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推动项目实施有序开展,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项目当月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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