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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服务大厅)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3月19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湖北分所(以下简称“湖北分所”)具体承办。湖北分所成立于2014年3月6日,负责人为王永新,湖北分所注册地址为武昌区东湖路7号1-2层1号。


(二)人员信息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截至2021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35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82人。


(三)业务规模


2020年,中勤万信业务总收入为38,805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7,652万元,共计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报审计服务。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498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3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份,监管措施3份,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二)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合计为140万元。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相同。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较好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公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较2020年增长100%,现金分红总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13.09%,低于30%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所处精细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安全环保风险高,节能降耗压力大等特点。2021年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化工行业景气度较高,未来能否持续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发展阶段仍属于成长期,当前正处在从传统化工企业向现代科技企业,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在重点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公司董事会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67,526,925.04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11,724,66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55,862,331.5元(含税),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09%。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6,586,956.7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55,862,331.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精细化工制造业,该行业具有产品专用性强,生产规模大,能源消耗偏高,安全环保风险较大等特点。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深入实施、“双碳”等节能降耗政策及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对精细化工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这些都倒逼企业加大在技术研发、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2.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业务


公司目前处于从传统精细化工产业向磷基新材料、硅基新材料、湿电子化学品、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转型阶段,主要业务包含磷系列、硅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磷矿石、精细磷酸盐、磷肥、草甘膦、湿电子化学品、有机硅系列产品、二甲基亚砜等。


(二)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利润及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2021年完成了对荆州市荆化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收购,该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公司对2020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


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公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较2020年增长100%,现金分红总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13.09%,低于30%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所处精细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安全环保风险高,节能降耗压力大等特点。2021年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化工行业景气度较高,未来能否持续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发展阶段仍属于成长期,当前正处在从传统化工企业向现代科技企业,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在重点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公司董事会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途如下: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内蒙兴发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预算投资43.08亿元)、后坪磷矿20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预算投资7.56亿元)、 20万吨/年磷酸铁及配套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预算投入27.07亿元)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对资金需求量较大。重点项目投资收益情况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投资新建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投资新建后坪磷矿20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37)以及2022年3月2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临2022-020)。二是加大研发、安全环保投入。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围绕草甘膦、有机硅连续化生产核心工艺水平提升,以及微电子新材料、黑磷、气凝胶、光伏胶、锂电新材料等专精特新产品开发,公司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同时结合国家“双碳”战略以及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实施,公司在安全生产、环保治理以及节能降耗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


上述投入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转型,增强发展潜力,迈向价值链高端,继续保持收益水平良性增长趋势,最终为股东带来更大的投资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以及广大投资者合理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状况、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回报广大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易行国先生、副总经理李少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易行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少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易行国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以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职务;李少平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继续负责公司湿电子化学品产业的全盘运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易行国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李少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人员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易行国先生、李少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易行国先生、李少平先生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假设前提


1、本次发行于2022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成,并分别假设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即转股率为100%)和全部可转债于2023年12月31日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不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37.23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与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确定)。


上述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转股完成的时间仅为假设,最终以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5、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2年和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5%、1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1,172.47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586.24万元,假设本次利润分配于2022年7月实施完毕。假设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和发放时间与2021年度相同(于次年7月发放),不考虑派送红股及转增股本的情况。2022年度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仅为假设情况,不构成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可转债权益部分增加的净资产,也不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022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2023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3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 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如有)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发行在外的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1,172.47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可转债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1)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通常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显著摊薄基本每股收益。但若在极端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公司将面临税后利润下降的风险,从而摊薄公司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份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本次发行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作为国内磷化工行业龙头企业,公司持续专注精细磷化工发展主业,不断完善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条,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资源能源为基础、精细化工为主导、关联产业相配套”的产业格局,并打造了行业独特的“矿电化一体”、“磷硅盐协同”和“矿肥化结合”的产业链优势。


新建20万吨/年磷酸铁及配套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公司能够依托自身成熟精制磷酸制备工艺和现有双氧水、液氨等原材料进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的规模化生产,切入新能源市场。新建8万吨/年功能性硅橡胶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现有的有机硅单体、110硅橡胶、107硅橡胶、硅油等有机硅产品基础上新增市场前景良好的光伏胶和液体硅橡胶产品,有利于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规划,能够与公现有的相关化工生产装置构成良性循环,是践行公司“精细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思路的重要举措。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已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人才储备。此外,公司还将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及时、充分引进外部专业人员。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产品技术研发,提倡技术创新,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新建2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的工艺设计,进行了生产工艺的测试,测试效果良好。公司已经掌握了项目实施所必须的工艺技术,未来还将持续开展技术优化和工艺改进,优化设备装置,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光伏胶和液体硅橡胶的实施主体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兴瑞”)专注有机硅单体及基础聚合物的生产与销售,技术成熟可靠。光伏胶产品认证最重要的性能为耐湿热老化性能,公司开发出的光伏胶产品双85湿热老化后力学性能保持率达80%以上,耐老化性能远超于认证指标性能要求,在同行业光伏胶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湖北兴瑞自主研发的酮肟型光伏胶及光伏灌封胶两款产品均通过国家光伏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全性能检验,目前正在接受光伏权威机构南德认证检测中心的全性能检测。在液体硅橡胶方面公司储备了大量液体硅橡胶生产技术及基础配方,并已申请发明专利2项。


3.市场储备情况


(1)新建20万吨/年磷酸铁及配套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的市场情况


未来几年,磷酸铁的需求旺盛。根据广发证券研究报告,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对锂电池需求的日益扩张,行业即将迈入TWh时代,预计至2025年磷酸铁锂需求量约为200万吨级别,到2030年将超过500万吨。“固相法”是目前制备磷酸铁锂的主流工艺,根据当前的生产工艺水平,平均1吨磷酸铁锂消耗约0.96吨磷酸铁,因此,未来几年磷酸铁将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


公司所在地宜昌拥有丰富的磷化工产业资源,已经吸引了多家企业在宜昌及周边地区投资落户,具体主要包括:①宁德时代通过控股子公司在宜昌投资不超过320亿元建设邦普一体化电池材料产业园项目;②亿纬锂能在荆门投资年产104.5GWh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和年产30GWh动力储能电池项目;③格林美拟投资28亿元在荆门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新建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10万吨磷酸铁前驱体材料、1.5万吨高纯碳酸锂等装置;④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在大冶投资建设1.5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宜昌及周边地区已经形成了龙头聚集的磷酸铁锂产业集群,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销售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另一方面,公司和华友钴业已签定了新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围绕新能源锂电材料全产业链进行合作,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湖北宜昌合作投资磷矿采选、磷化工、湿法磷酸、磷酸铁及磷酸铁锂材料的一体化产业,计划建设50万吨/年磷酸铁、50万吨/年磷酸铁锂及相关配套项目。华友钴业主营业务为锂电正极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经过近20年发展已成为全球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行业一体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具有领先的成本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链优势。华友钴业目前已经在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成立了湖北友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合作正在有序推进,本次2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产品计划按照市场价格优先供给双方合作的磷酸铁锂项目。


(2)新建8万吨/年功能性硅橡胶项目的市场情况


有机硅下游产品市场空间巨大。近年来,有机硅全球产能向中国国内转移趋势明显,我国已成为有机硅生产和消费大国,国内有机硅产业崛起,进口替代效应显著。根据SAGSI统计数据,2010-2019年,我国有机硅折算聚硅氧烷 表观消费量从47万吨增加到109万吨,年均复合增速为10%,远高于同期GDP增速。根据平安证券研究报告,人均有机硅消费量与人均GDP水平基本呈正比关系,较低收入国家有机硅需求增长对收入增长的弹性更大。目前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人均有机硅消费量不足1kg,而西欧、北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接近2kg。未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兴市场国家的有机硅消费需求仍有巨大增长潜力。


本项目的光伏胶产品主要运用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太阳能电池片。由于太阳能电池片存在薄、脆、易氧化等缺陷,长期暴露在高低温、强紫外线、风雨等自然条件下容易造成永久性破坏。有机硅材料具有良好的密封性、电绝缘性、耐候性等特点,因此在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生产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估计,到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330GW,复合增长率为20.5%,保守情况下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270GW,复合增长率为15.7%。根据每GW需要使用1,400吨光伏胶测算,到2025年全球光伏电池片组件消耗的光伏胶约为38~46万吨/年。


本项目的液体硅橡胶产品具有流动性好、硫化快、安全环保、防水性能强、弹性、抗老化性好、无毒无害、稳定性好、电绝缘性好等多种优点,可制作成多种形态,广泛应用于医疗、母婴、日用品、消费电子、汽车、电气设备等多个领域,且尚有巨大的应用开发市场空间。据知名市场机构Grand View Research的研究,2020年全球液体硅橡胶市场约20亿美元,预计至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2.9亿美元。


五、公司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持续接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深化公司“资源能源为基础、精细化工为主导、关联产业相配套”的产业布局,强化公司“矿电化一体”、“磷硅盐协同”和“矿肥化结合”的产业链优势的重要举措。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加快业务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协同效应,并积极开展市场推广和业务开拓,努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严格执行公司既定的分红政策,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期间间隔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公司制定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股东回报进行了合理规划。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如下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注:1.精细磷酸盐包括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食品级复配磷酸盐、酸式及碱式焦磷酸钠等产品;2.有机硅包含DMC、107胶、110胶,下同;3.草甘膦包含原药及制剂,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薛冬峰先生、胡国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薛冬峰先生、胡国荣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此,薛冬峰先生、胡国荣先生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名薛冬峰先生、胡国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冬峰,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国际先进材料协会会士。2003年起任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材料化工系主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稀土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副所长、山东大学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晶体所所长。现任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筹)科研讲席教授、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多尺度晶体材料研究中心主任。


胡国荣,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6月出生,博士,现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进电池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锂电池协会理事、中国无机盐协会锂盐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累计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企业委托项目2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300余篇,申请和授权发明专利50余项,其科研成果孵化出多家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2年3月19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一)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现有《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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