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李驰(湖南省工商局红盾网)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视频通讯告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均以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龚道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梁鸿、监事严婷及蔡承荣、执行总裁汪军、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副总裁刘江华、财务总监向光明以视频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增补出4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将由公司董事长龚道夷先生担任,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龚道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陈华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仍为:熊政平(主任委员)、李志江、蔡瑜。其他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龚道夷(主任委员)、李志江、马传刚


审计委员会:蔡瑜(主任委员)、陈华军、熊政平


提名委员会:马传刚(主任委员)、龚道夷、熊政平


新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龚道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李志江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因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为董事长龚道夷先生,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附:简历


龚道夷先生:197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北省长投城镇化投资有限公司及湖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止目前,龚道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龚道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志江先生:195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湖北省仙桃市供销社党委办公室主任、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长、湖北省仙桃市沔城镇副镇长、镇党委副书记、湖北省仙桃市棉纺二厂常务副厂长、湖北省仙桃市银株针织厂厂长、厂党委书记。公司创始人,曾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李志江先生持有公司68,520,24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22-01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8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9:15-15:00。


2、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方式


3、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志江先生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李志江、罗小艳、李驰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明、黄海霞、罗平、李志君、胡建国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国投”)于2018年11月15日签署的《关于收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委托表决权的约定,股东李志江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万润科技3%股份(即25,653,779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控股股东宏泰国投行使。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1,166,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60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56%。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0,514,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38%。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5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3%。


(四)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及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龚道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3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68,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2%。


此议案获得通过,龚道夷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赵海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514,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3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95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949%。


此议案获得通过,赵海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陈华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此议案获得通过,陈华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胡立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此议案获得通过,胡立刚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15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59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5%;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丁紫仪、刘宇


(三)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