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发布了关于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拟征收龙泉镇城子村农村集体土地的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为建设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拟征收龙泉镇城子村农村集体土地0.3063公顷(4.59亩),经龙泉镇城子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于2019年1月24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编号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土地多少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基础教育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位于城子村村域内,东至城子大街,西至城子东五路东红线,南至桥西街,北至城子铁路用地
拟征地大致位置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邮编征收龙泉镇城子村,集体土地0.3063公顷(4.59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商服用地
0.0001
0.01
住宅用地
0门头沟.148邮编9
2.23
交通运输用地
0.1412编号
2.11
空闲地
0.0161
0.24
合计
0.3063
4.59
2019年1月24日,城子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39人,实到代表37人,其中同意代表37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门头沟表0人。
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包含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龙泉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依据协议土地补偿费总计人民币91.86万多少元。
人员安置费按照所在区域(城子村),征地时的村域面积、人口结构情况,是需安置农业人口0名(其中学生0名;劳动力0名;超转人员0名),其人员安置补偿费按有关规定缴纳。是
在此期间内可以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