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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税局发票真伪手工发票查询(天津市税务局官网登录)

使用说明


一、本系统适用于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的发票开票信息比对查询。具体操作方法请见:《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使用说明》


三、查询项中带*标记的查询条件为必填项。


四、本系统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作为发票真伪鉴定的法律依据。


五、若查询结果为以下内容,请持该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鉴别。


“您所查询的发票并不存在!”


“您所查询的发票不属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认定的某某发票!”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金额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不一致!”


“此发票未发售给销方纳税人!”


“您所查询的发票开票时间超出发票使用期限!”


六、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该发票是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但具体信息尚未导入到系统。请过一段时间再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十日后可再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请在下个征期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尚未抄报税,请在开票日期次月征期结束后查询!”


七、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您不具备查询该发票信息的资格。


“您不是所查询发票的开具方或收受方,请由该开具方或收受方自行查询!”


八、若查询结果显示为“发票查询成功!”或“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一致!”,则表示该发票比对成功。如还有疑问请持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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