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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企业税务筹划可以这样做(企业如何利用从事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进行纳税筹划)

在这个科技不断进步的时代,生活中的现代化科技越来越强大,运用到我们生活、工作也越来越广泛,这就让我们国家科技类行业以及科技公司发展得越来越好,企业每年的利润也就会很越来越高,但是虽然说利润比较高在对于科技公司这类企业来说自己所做的行业除了一定的人工成本外基本算是没有其他的成本,而对于他们来说就需要选择在缴税方面为企业降低一定的税负压力。






智能科技企业只需要在税收洼地注册一家技术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让原公司以业务分包的方式把技术服务业务给个人独资企业做,个人独资企业可为其原公司开专票解决企业缺少进项成本问题,而在我们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即可享受核定(8967)征收的政策,并且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1.5%,综合税率的话在5%左右。






举例说明:假设一家科技型(5424)公司某年在扣除成本费用年利润为400万元,如果这家公司在我们园区注册一个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核定征收的话那么他的上税额是:


增值税:400*3%=12万元


附加税:12*6%=0.72万元(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10%)*30%-4.05=7.95万元(核定利润率10%再按五级累进制计算)


合计税额:12 0.72 7.95=20.67


综合税率:20.67/400=5.1%






智能科技企业入住重庆园区就能享受核定征收,就能在为企业解决进项成本的问题同时又为其减轻了税负压力,在当今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企业利润变得越来越高的时候,选择一个合适的政策让企业享受其中的优惠并减轻其税负压力是必不可少的。选择我们为您和您的公司“开源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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