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礼品个人所得税金额标准(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什么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简介

前两天有个朋友问税哥:我公司举办周年庆典活动,邀请了部分客户参加。庆典活动中设置了一些比赛项目,本单位员工和客户都可以参加,比赛成绩优秀人员的获得了一定价值的礼品。获得礼品的员工和客户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按什么所得项目计算缴纳呢?


问题解析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学习一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个人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取得(财政部 税什么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计算相关规定: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取得九项明确定义收入: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标准所得。


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其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项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标准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礼品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金额

看到这几项规定后,朋友恍金额然大悟的说:明白了,取得我公司发放的礼缴纳品收入,应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哥说你只看懂了一半,没有注意到74号公告明确的是“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此项规定仅适用于本单位以外的个人,不适用于本单位员工。


朋友又问:那意思是本单位员工取得礼品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税哥告诉她:不是不需要交,而是不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本单位员工取得礼品收入应该礼品按照什么项目交个人所得税呢?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明确: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什么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居民个人所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条款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定义,本单位员工取得的礼品收入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纳税年度与其他综合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结论一:

说到计算这里,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出来了:庆典活动中,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取得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个人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单位员工取得礼个人所得税品收入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是朋友的第二个问题又来了:我公司发放的是实物礼品,该如何确定取得礼品收入的个人的应税所得呢?


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需要接着再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得的):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项目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收入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按照〔2011〕50缴纳号)第三条: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按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结论二:

这两条规定学习结束,第二个问题得的的答案自然也就明确了:如果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如果是外购商品的,按该商品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理个税」提供最新最专业个税资讯及筹划与综合管理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